裁判要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根据诉辩对抗情况,对其所主张事由或请求适当调整并补充相应证据的情况并不鲜见。一般来讲,只要没有实质上超出之前诉请主张的范围,人民法院可以适时安排对质答辩等审理活动,以便查明事实作出裁判。所以,即便之前已经进行过庭审辩论,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同意接受原告补充的证据并就其调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亦不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21)最高法民终5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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