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普通程序八个基本环节。
于哲律师。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需要遵循基本的程序要求的,从立案到送达决定一共有八步。
·第一步,立案。行政机关发现当事人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违法嫌疑的,调查取证的应当及时立案。
·第二步,行政机关立案之后是需要进一步得为接下来的行政行为查清事实,寻找证据。
·第三步,拟制决定。根据调查取证的结果,行政机关作出是否行政处罚的决定或者做出其他的处罚决定。
·第四步,事先告知行政机关准备作出的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文书。这样才能够有力,有针对性的发表陈述、申辩意见。
·第五步,听证。听证不是每一个行政处罚案件必经的程序,只有行政处罚法赋予当事人有申请听证权利的案件,行政机关才是必须举行听证会的。事实上通过听证来陈述意见表达诉求,有利于当事人利益的保护。
·第六步,法制审核。重大复杂的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是需要进行法制审核的,这是由案件的性质和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影响程度来决定的。
·第七步,通常而言,行政机关应当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第八步,送达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是需要送达给当事人的,只有送达之后才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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