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那些事儿##身边的法律问题#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是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追究时效的,目的是促进行政机关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效力,来保障行政机关及时固定其证据,并准确的做出行政处罚,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行政机关以撤销,撤回等形式对已作出的行政行为实施纠错或者补救引起性质不属于行政处罚,不适用追究事时效的规定。政处罚法第29条第一款规定的两年处罚事项,是对行政机关追究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法律责任,实施行政处罚的追究时间限制。但是比如说是王某主张建房已超过16年,远远超过两年,当时住建局违法给颁证的行为。
不适用两年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再次做出了撤撤证行为的决定,是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自我纠错行为,并非对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所以不适用两年的追究时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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