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各项诉讼程序中的作用都是非常关键的,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应该怎么样收集证据,收集哪些证据,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仲裁请求是否得到支持。证据充分、法律关系明确的,仲裁庭在绝大多数都会裁决劳动者胜诉;相反,证据不充分、法律关系再明确,仲裁庭也很难裁决劳动者胜诉。
那么,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到底要怎么样收集证据呢?我认为:劳动者在准备提起劳动仲裁时就必须开始收集证据,比如,对于用工单位发放的工作证证件、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要保存好。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很多用工单位根本就不给劳动者证明与之有劳动关系的任何证件,劳动者没有任何能证明与之发生劳动关系的证据,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又应该怎么办?这种情况下一定要利用劳动部门的这一层关系,劳动部门作为行政部门,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举报用工单位的违法行为来证明相关的关系,在举报过程中,劳动者可以要求劳动部门在调查终结时出具调查结论。这样一方面解决了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与该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另一方面解决了申请劳动仲裁提交证据的麻烦。有了劳动部门出具的调查结论,在仲裁时基本上就是过堂而已,因为劳动部门出具的调查结论属于非规范性法律文书中的系列文件之一,仲裁庭一般都是直接采纳的。因此,劳动者在以后发生劳动争议的时候,一定要把握好劳动部门(劳动监察)的这一行政职权关系,为自己的劳动仲裁胜诉做好铺垫。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