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玟涛 · 主播 | 阿成
他干过5年牙医,至少拔了1万颗牙。
不过今天我们提到他的时候,他已经不再拔牙了。
这段时间,他一直在县文化馆上班。每个月只有领工资的时候,才需要去一趟单位。剩下的时间呢?他都在写作。
也许是童年父母医院工作的影响,他也迷上了血腥。白天只要写作,就会有人物血淋淋地死去。
晚上就会梦到被人追杀,每每在一把斧头砍下来的时候,他从梦中惊醒,大汗淋漓,然后由衷地庆幸:
“谢天谢地!原来只是一个梦”。
可是天亮后,他坐在书桌前,仍旧干着“杀人越货”的谋生,于是夜里继续被追杀。如此周而复始。
评论家统计,3年的时间,他好象“杀”了30多人,“死”了50多个。
这个作家就是余华。这周我们要读的作品,就是他的长篇小说《活着》。
写这本书时,余华33岁。这个初登文坛的年轻人,已经完成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作品。
这本小说和他5年后完成的《许三观卖血记》,同时入选'九十年代最具有影响的十部作品'。
这个故事大致发生在1940年到1980年。主人公福贵在讲述者“我”面前讲述他的一生。
福贵是个地主少爷,浪荡公子,又嫖又赌。抗战爆发后,他输光家产,父亲丧失生活信心。母亲重病,福贵进城请医生,稀里糊涂被军队抓了壮丁。
两年后,死里逃生,总算捡了条命。回到家中,母亲早已病死。大饥荒刚熬过去,儿子却死于无辜。女儿出嫁,不久死于难产……。
在意料之外又在意料之中,余华的《活着》从头到尾,说的不是活着,而是死亡。
不信,我们就数一数。十万字的小说,把中国几十年的苦难都压在了福贵一个人身上,父亲死了、母亲死了、儿子死了、女儿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死了、战友死了、赌友死了。他身边的许多人也都死了。
人们在这个叫做活着的故事里,一一死去。
据说,很多人都是哭着看完这本书的。你们是不是很同情福贵这个倒霉蛋呢?
更让你同情的是,这么凄惨的故事,其实就是倒霉蛋讲给一个哈欠连天的人听的。这两个人一边讲,一边很不厚道地笑。
这样一个荒诞又残忍的故事,我们今天为什么还要读它呢?
比如,一个坐地铁上班的中年男人,也许会突然发问,我为什么要活着,我为什么过这样的生活,而别人可以过另一样的生活呢?他也许会焦虑,会比较自己和别人,比较现实和理想。他在这种差距中坐下来,用下半程的地铁思量活着的意义。
在小说中,余华看似从不关心男女主人公生活是否幸福、结局是否圆满。他说,“我曾经希望自己成为一位童话作家,……我想我内心的痛苦将轻微很多,可是与此同时我的力量也会削弱很多。”对他来说,小说就是一种力量,像村上春树的半夜汽笛那样。
也许为了汲取这种力量,今天我愿意重读这本书,也希望和大家共读这本书。
活着的意义什么,为什么活着,又该怎么活下去?早餐出门时,父母妻儿没有告诉你。走进单位坐下来,同事领导不会告诉你。打开手机微信,朋友圈也没有转发给你。但是这周我们共读的这个故事,可以帮助你。
于是,你在地铁上翻开它。这是一本不断死人的书,它蓝色的封面上印着《活着》。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通过6个主题来共读《活着》这个故事。我们一起穿过死亡频频发生的阴影,看一看福贵的生活。
一、谁说中国人没有信仰(5篇自序和正文第1页—第6页)
二、我输了,你赢了,谁比谁更好,天知道(第6页—第34页)
三、活着就是为了讲述(第36页—第67页)
四、每个油腻的中年人,都是西西弗。(第67页—第127页)
五、你逃不过时代,更逃不过时间(第127页—第166页)
六、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第166页—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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