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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澄注道德经述成·德经·六五章:非以明民

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

吴澄:有所知为明,无所知为愚。古者圣人明己之德以明民德,亦欲民之愚者进于明而有所知也。惟其愚而不能使之知,非不欲其明而固欲其愚也。老子生于衰世,见上古无为而治,其民淳朴而无知,后世有为而治,其民浇伪而有知。善为道者化民为淳朴,非欲使之明,但欲使之愚而已。此愤世矫枉之论,其流之弊则为秦之燔经书,以愚黔首。

原成:故曰:为道者,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

原成:吴氏及先贤所注以“罪民”为出发点,过于迂腐,故不取。

明,犹言辨也。愚,犹言寓也。老子曰:非以辨民也,将以寓之也。

凡物皆是有差别的存在,思想上容纳民众的差别性,故曰非以明民也。

老子曰:圣人恒无心,以百姓之心为心。故曰将以愚之也。

如何做到于民不辨而寓之?思想上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行为上奉行“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

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吴澄:民之所以难治者,以其明智之多,是以法出奸生,令下诈起。,以智治国,谓聪明睿知以有临,使其民亦化而明智,则机巧慧黠而难治,以智治国者,国之贼害也。不以智治国,谓自晦其明以莅众,使其民亦化而愚昧,则倥侗颛蒙而易治,不以智治国者,国之福利也。

原成:夫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故以知知邦,邦之贼也。以不知知邦,邦之德也。

原成:吴氏及先贤所注以“罪民”为出发点,过于迂腐,故不取。

知,非谓智慧之智,应理解为知县之知。知,犹主也。

老子认为民众就像啬夫一样,无论如何祈神求福,耕种必安季节为之,这类似于我们今天说的“身体是诚实”的。换句话说,无论用何等方式在精神上麻醉民众,民众的身体依旧是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接受“道”的主宰。所以老子曰:夫民之难治也,以其知也。

以知者,犹言以主宰者的身份,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者。以不知者,犹言不以主宰者的身份,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者。知者、不知者,皆是言人君或百官也。

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只能在精神上麻醉民众,可民众在身体上是接受“道”的约束的,由于这个矛盾的存在,所以老子曰:邦之贼也,民之难治也。

以“道”做为万物唯一标准,精神上于民不辨而寓之,与民众一样接受“道”的约束,所以老子曰:邦之德(得)也。

知此两者亦楷式。

吴澄:两者,以智与不以智也。楷者,以为模楷效法之也。式,自处于卑也。乘车者,直躬凭较则为自处于高上,俯首凭式则为自处于卑下。不自处以智而自处以愚者,不高上而自卑下也。

原成:恒知此两者,亦稽式也。

原成:吴氏所注迂曲,故不取。

稽式者,言能区分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以“道”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

能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于大顺。

吴澄:能知效法自处卑下之圣人,则为玄妙之德。玄妙之德深远而不浅近,故人不可测知。人皆欲智,我独欲愚,是与物相反也。相反,相逆也。不相反,相顺也。与物相顺而不足以为顺,相逆虽不顺,乃所以为顺之大,故为玄妙深远不可测之德也。

原成:恒知稽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乃至大顺。

原成:吴氏所注迂曲,故不取。

知晓万物接受“道”做为唯一标准,而不是接受以好恶之心为导向的主观意志做为万物的唯一标准,谓之玄德。

物,犹言泛指的人。与物反矣,老子用这句话告诫我们,人只能在思想上被动地接受“道”的约束,承认“道”是万物的唯一标准。人只能在行为上奉行“辅万物之自然而弗能为”理念来参与自然活动。

思想上承认“道”衍生万物,万物接受“道”的约束,“道”是万物的唯一标准。行为上承认凡物皆是处于不断运动之中,运动必然产生结果。若此,“乃至大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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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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