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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公章句述成·德经·配天第六十八

原成:配天者,王道也。

善为士者不武,

河上:言贵道德不好武力。

原成:非为不武,弗武也。弗者,能而不能之谓也。

善战者不怒,

河上:善以道战者禁邪于胸心絶祸于未萌无所诛怒也。

原成:非为不怒,弗怒也。

善胜战者不与,

河上:善以道胜敌者附近以仁来远以德不与敌争而敌自服也。

原成:非为不与,弗与也。

善用人者为下。

河上:善用人自辅佐者常为人执谦下也。

原成:非为下,弗上也。此四者皆言以自身为体,以对立物为用。先贤喜谈“体用”,而其深度鲜及于老子。老子深矣远矣!凡物是有差别的矛盾对立物普遍联系。

是谓不争之德,

河上:谓上为之下也。是乃不与人争之道德也。

原成:不争竞一物之形为已身之形,他物亦无争竞于已身之形,而物无逃于已之约束,此谓不争。

是谓用人之力,

河上:能身为人下是谓用人臣之力。

原成:用人,用人牲。

是谓配天,

河上:能行此者德配天也。

原成:配祭。

古之极。

河上:是乃古之极要道也。

原成:借人牲之力彰显荣耀与功绩,借祭天之事彰显权力与财富。这是自古以来的最高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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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内容可参阅作者的“道德经原成”系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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