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盆景协会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对盆景艺术的理解。
盆景艺术起源于我国,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由于我国地大物博,各地山水物产、民情风俗、文化艺术、园林传统等存在的差别,盆景艺术或在技艺上、或在用材上、或在造型上,形成了各自的地方艺术风格。虽然风格不同,但他们表现出来的艺术美,也就是盆景之美,则是相通的。
首先,盆景表现的美是自然之美。不管是树桩盆景、山水盆景,还是树石盆景,所表现的内容都是源于自然的。盆景作品的创作,或是取自然风景的一截片断、一个部分,甚至是一个角落,经过盆景艺术家的加工,创作出一盆完美的盆景艺术品;或是取许多自然风景的一部分,通过人为的提炼、加工概括出来,再创作成一盆盆景作品,其所表现出来的内容都是自然的美。这种自然的美,是以盆景艺术美的方式表现出来的,换句话说,盆景的艺术美是不能脱离自然美而独立存在的。
其次,盆景的艺术之美表现的是生命之美。植物是有生命的,它作为一种造型艺术的材料,其生命在不断的持续着。植物生命的持续,就其生长规律来说,随着季节变化,产生着季相的变化,春荣、夏繁、秋谢,不同的季节变幻着不同的景色,带给人不同的感受。在这种生趣盎然,生命力充沛的生物活体里,人们所获得的那种愉快、舒心、惬意的审美感受是其它任何形态的美都无法提供的。这就是盆景的生命之美带给我们的艺术感受。可以说,没有生命的美,就没有盆景的艺术美。
我们再来谈谈盆景艺术的另外一种美,那就是含蓄美。在观赏盆景时,我们用眼睛看到的内容,或是蟠虬成各种形态的树桩,或是自然山水,或是植物和石材组合成的景致。我们通过对这些内容的想象、体验、揣摩,逐渐领悟和意会到这些盆景所要表现出来的意境远比我们眼睛看到的要深刻得多。这种含蓄,朦胧的美是何等的醉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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