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院各科室要根据医学的发展需要,遵循安全、有效、合法、规范的原则,参照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学术团体制定的的《诊疗指南》与《操作规范》,定期对临床指南及规范进行更新与改进,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的指南及规范,具体工作由科室主任负责,在本科室内落实完成。
二、临床科室负责定期对本专业的医务人员进行新的《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培训与考核,科室负责人结合被考核者的理论水平、操作技能及实际手术水平,对其业务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并作为授予相应手术(操作)权限的依据。
三、医院由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该项工作的理论和技术论证,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包括提出临床指南/规范准入政策与建议,以及临床指南/规范准入有关的咨询工作。
四、严格规范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的准入制度,凡引进本院尚未使用的新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首先需由本专业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实用性评定基础上,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临床实践,经科室集中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更新申请表”交医务科,由医务科抽调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至少3名相关专家进行评估。
五、批准程序。
1、各临床科室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遵循新临床指南/规范的临床实施原则,制定、更新本院的相关疾病诊疗指南/规范,提交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
2、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15个工作日内,由医务科组织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专家评审,并提供权威性的评价及建议。
3、通过审核的更新版临床指南/规范,科主任负责在科室落实执行。
4、根据国内外权威指南和有关循证医学证据,不断制定与更新符合本院实际情况的临床指南/规范。
六、试行程序及监管规定。
1、医务科负责收集、整理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定制成册,并负责对各科室的培训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与信息支持服务,每两年组织各科室对《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进行修订。
2、各科室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原指南/规范存在缺陷,应及时进行修改,并提供充分的修改理由,如卫生部、卫生厅或权威医疗机构的修改依据。
七、本规定从下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第二附属医院
临床诊疗常规与技术操作规范更新申请表
申请科室 | 申请日期 | ||
申请更新项目 | |||
更新的疾病诊疗指南/规范 (摘要) | |||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讨论结果 | 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实用性评定 | ||
安全性评定: 有效性评定: 实用性评定: | |||
科主任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医务科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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