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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失踪的广西大象和老虎
  广西地处祖国的南疆,这里有着得天独厚的亚热带气候,雨量充沛,山脉绵延,崇山叠嶂,植物茂密,非常适合各种动植物的生长。长久以来,这里曾是大象和老虎栖息的家园,驰骋的领地。而如今已寻觅不到它们的踪迹。广西的大象和老虎是如何消失的?笔者就此查阅了有关方志的记载,以便了解实况,寻找答案。
  一、广西大象的实况
  广西方志对大象的较早记载,当属南宋范成大写的《桂海虞衡志》,该志在“志兽”篇里说“兽莫巨于象,莫有用于马,皆南土所宜”。象“惟雄者则两牙。佛书云'四牙’,又云'六牙’,今无有”。南宋黄震在《黄氏日钞》卷六十七里有《桂海虞衡志》的佚文续补较详:象“一躯之力皆在鼻。二广亦有野象,盗酒害稼,目细畏火。钦州人以机捕之,皮可为甲,或条截为杖,甚坚”。《桂海虞衡志》里已把大象的基本特征,分布及广西钦州人捕象的情况等都有所记载。这也是当今看到的关于广西大象的较早资料。而对广西大象记载最为详细的当属明代景泰元年(1450)编纂的《桂林郡志》,该方志对大象的记载:“象,惟雄者有两长牙。佛尝云白象,又云六牙,今无有。象头不可俯,颈不可回,口隐颐去于地尚远,运动以鼻为用,一驱之力皆在鼻,将行,先以鼻柱地乃移足,知其足力劣于鼻也。鼻端甚驰,可以开阖取物,中有小肉夹,虽芥子亦可拾。每以鼻取食,即就爪甲去泥垢,而后卷以入口。饮水亦以鼻吸而卷之。足如柱,无指而有爪甲五枚,形大如栗,登高山,下峻坂,涉深水,形拥(臃)肿而甚捷”。“钦州人能捕象,象行触机则刃下击之,中其要害必死;将死,以牙触石折之,以牙为护身灾也。非要害则负刃而行,肉溃则刃脱。伤其鼻亦死……杀一象,村众饱其肉,鼻肉最美。熟而加糟,糟透脔而食之。象皮可为甲”。“二广亦有野象,村落小民酒熟,则寻香而来,破壁入饮,人甚苦之,所过亦害禾稼。洪武十七年(1384),思明府(今广西宁明县)言野象群出为民害,廷始于其地立驯象卫,严督官军略依古法擒捕,后获百余以进,其害遂息,然其地多瘴疠,军士不伏水土,亡者过半,今迁卫于横州(今广西横县),遂罢捕之役。”
  上述方志所记载的资料说明,当时的人们把大象视为害兽看待,随意捕杀。而且朝廷为捕杀大象还专门组建了驯象卫(明朝的军队以卫所作为编制单位,一卫一般有5600人。广西的驯象卫最多时有2万余人),动用军队直接参与捕猎。
  又查《明实录》里对广西驯象卫的有关记载:“洪武十八年(1385)太平十万山,象出残害庄稼,出动官兵二万驱捕。次年,立驯象卫于郡”。“洪武十九年(1386)八月丙戌 ,命营阳侯杨通、靖宇侯叶升领兵捕象于广西左江之十万山”。“洪武十九年十一月 已卯 ,遣行人往广西思明府(今广西上思县)访其山象往来水草之处,凡旁近山溪与蛮洞相接者,悉具图以闻”。“洪武二十一年(1388)春正月已亥,复置驯象卫指挥司于广西龙州之左江。时朝廷大辂用大象挽之,凡朝会亦用象陈列殿陛两墀及阙门之外。于是复置卫,令谪戍之人充卫卒,专捕象。每象以一奴畜之,俟其驯扰始入贡。后徙卫治于横州(今广西横县)”。“洪武二十一年秋七月丙子,敕广西都指挥司:'凡百夷战象之夫悉放还,其驯象卫军士,令于南宁屯种,见获之象则令占城象奴送至京’。先是,置训象卫,使专捕象”。“洪武二十六年(1393)三月壬戌,驯象卫进象。先是,诏思明、太平、田州、龙州诸土官领兵会驯象卫官军往钦、廉、藤、蓠澳等山捕象,豢养驯狎,至是以进。”
  综合上述资料表明,明朝廷以野象群危害庄稼为名,曾大规模的动用军队对象群进行捕猎,其主要原因是对大象的需求日益增加。这种需求在于经过驯化的大象可作为战争工具直接用于作战。据《明史》载,关于象战的描写有:“……贼拒战,势甚锐。明卿乃以象阵以左翼冲出横击,贼溃,追奔十余里”。可见,古代战争中,象战的威力很大。此外,每年朝会时大象作为仪仗队使用;大象可作为运输和农耕使用,象牙更是制作高级工艺品的优良材料。捕象乃是利益驱使所然。而且,明朝廷组建驯象卫在广西用来专门猎捕象群。这在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史上恐怕绝无仅有。广西的大象也就难逃灭顶之灾了。
  其实,大象是一种极有灵性的动物。有如《博物志》里所载:“象,各有雌雄,其一雌死,百有余日,其雄泥土涂身,独不饮酒食肉,问其所以,则涕流若有哀状。”此种情形令人感叹。
  在明朝大规模的猎捕野象之后,明后期的广西方志以至清代的广西方志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任何对野象的记载了。
  二、广西老虎的实况
  《准南子·天文训》曰:“虎啸而谷风至,龙举而景云属。”又《风俗通》曰:“虎者,阳物,百兽之长也。能噬食鬼魅。”可见,古人对老虎是敬畏的。或许正因为如此,方志里关于广西老虎的记载则较多,而且较详。比如老虎的种类、活动范围等等,都留有大量的珍贵资料。
  广西的老虎有马面虎、狮虎、肉翅虎、飞虎、白虎、五短虎、虎(华南虎)等7个种类。
  马面虎:光绪《浔州府志》记载:“马面虎,此物虎身而头面如马,比猫头虎犹为猛鸷,见人即噬,邑中有之而少见。”
  又据民国《邕宁县志》记载:“虎,似猫而大,有二种:一头圆额有'王’字黑纹,一面长形如马面,俱黄色,有黑斑,力大爪利,性猛,马面虎尤凶,大者重三、四百斤。”
  狮虎:民国《来宾县志》记载:“城西韦里塘山中亦藏有虎,其最猛者形如马。又有似狮子者,乡人见其项有长髯,行时或起立如人,两前足攀项上,鸣声呜呜,虎、豹亦为所噬,惟未捕得,不知尾端有无茸毛如斗。”
  肉翅虎:清《嘉庆·广西通志》记载:“肉翅虎,陆川(今广西陆川县)石抱山有肉翅虎,下山食人,食讫即飞还绝岩。”
  清《(嘉庆)镇安府志》记载:肉翅虎,出石抱山,晨伏宵出,其飞也翪,常向鬼门关食人,为僮人射杀,予得见之,比凡虎差小,翅如蝙蝠,眼闪闪如阴磷,浑身虎文饰其皮,以辟百鬼(《赤雅》)。肉翅虎,产峒溪中,胁有双翅,下山食人,食已飞去,人莫能捕(《粤西偶记》)。”
  飞虎:《(光绪)浔州府志》记载:“《粤述》云:浔州府贵县山中出飞虎,云间岁一见,或撄人首啄食其脑。余于浔守处见其皮,长尺余,如黄犬状,前二足皮特丰润,如翅然,其斑纹,不似山君。一云湖南山中人多缒附崖谷采取木耳,或遇飞虎绳即断,盖其翅甚利,然不闻食人。”
  民国《龙州县志》记载:“飞虎,有翼,小如揸鸡虎。”
  白虎:清《(乾隆)梧州府志》记载:“黑纹白虎,明隆庆间见于怀集石嵎洞,乡氓不敢撄。一日越笔峰石,众携枪弩围之。诸生梁允环曰:白虎黑文,乃驺虞仁兽也。俾纵之后,不知所往。”
  五短虎:民国《灌阳县志》记载:“五短虎,似獭。”
  虎(华南虎):明《(万历)太平府志》记载:“虎,俗云食犬则醉,食蒜则死,最畏蒜气,山行者佩蒜也。”
  清《乾隆·柳州府志》记载:“虎,状如猫,而大如黄牛,能跳跃,钩爪锯牙,舌大如掌,生倒刺,须硬尖而光,夜视一目放光,一目看物。猎人潜而射之,光堕于地,声如雷吼,百兽震恐。融县人遇有虎亡者,延巫师忏度。巫师利其赀,诡称神虎,人不敢捕,为害益甚。”
  清《(光绪)容县志》记载:“虎,一名大虫。《说文》:山兽之君。岭南尝患其食人。李义山诗:虎箭侵肤毒。又诗:搜求缚虎符。近年尤剧,猎者设陷阱以杀之,或祷神以禳之,其患寖息,以筋骨熬胶可治风。”
  民国《桂平县志》记载:“虎,俗名大虫,形似猫而大,皮黄纹黑,桂平山多,故虎产不少。以其骨浸酒可治风湿,以牙以醋磨其屑,可治疯犬噬口,其肠晒干遇孕妇腹痛束之可愈,又能下胎,其作用途见于《本草纲目》。故山居者每以虎为奇货可居,多以猎虎为业,往往父子兄弟习与虎战,防以铁伞,御以火枪,或斫以利斧,善其术者二三人可取一虎,否则人数虽众,时被虎伤。或有以咒术擒之者,其法甚秘。又有于山中设陷阱以小动物饵而取之者。虎虽勇智,不敌人也。虎力直往而不能纾走,避者曲行可免患。虎性畏火,夜行山路见持火炬,则虎远奔。”
  民国《灵山县志》记载:“虎不恒出,频出则占(干)旱。前两年四出,伤人不下数十,未知所徵,乡人多设阱陷之,所得之家辄不利。壮人或制药箭射之,且善博(搏),壮人不畏虎,虎亦无如之何也。世传虎有前导之鬼曰'伥’,凡噬人,人必自脱其衣。问之类然。”
  民国《来宾县志》记载:“虎,多在北山与西山中。县城东北定清水菁莽深处亦有虎,夜深或入城。光绪癸未元旦后二日,有一妇在蓬桥侧为虎噬,知县徐蕙生明府发兵围捕,得虎,重三百余斤。光绪癸卯夏,有巨虎夜入南门街,攫豕去,知县曾少远明府发兵出城追捕,毙其虎于水南街之东(土名艾莱沟)。”
  民国《北流县志》记载:“虎,出产大山,常至村庄攫食,牲畜每被击获,六阵、飞云,古哿、分水等村集有捕虎会,一闻有虎入境,即持枪械捕之。”
  明代、清代、民国的广西方志里有关老虎的资料很多,以上只是有选择的部分摘录。而广西民国以后的方志里已经没有了关于老虎的记载。
  从上述方志资料来看,有几点是可以明确的。一是广西老虎的分布广,数量多。广西全境几乎都遍布有老虎的踪迹。二是老虎的种类多样,实属罕见,当然也有待考证。三是广西方志里记载的老虎几乎全是作为害兽来看待的,必除之而后快。当然,个别方志对老虎的记载也还有同情怜悯的一面,并非全是凶神恶兽。比如,民国《桂平县志》里记载:“虎生三子则有一豹。豹小时必随母行,母率子渡河则先衔豹往,以免虎子伤噬,次衔虎往则又衔豹回原岸,俟衔第二虎子过河乃复回衔豹往焉。虎为动物,用心亦苦矣。”四是人与虎争地争食,而使处于大自然生物链顶端的老虎,在食物匮乏时才下山伤人的。古诗云:“猛虎虽猛犹可喜,横行只在深山里。”对此事实,人类则很少自责和反省。五是人们大量猎虎的根本原因在于老虎的药用价值极高,经济利益驱使所然。
  解放以后的广西方志已没有了关于野生老虎的记载,人们已极少听到有关广西野生老虎的消息,现在更是无影无踪了。
  三、几点思考
  广西旧方志里对野生动物(特别是老虎和大象)的栖息地、活动范围、习性、药用及危害等都有较详细的记载,这是珍贵的资料,值得当今人们很好的研究及利用,这对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极其重要。
  一、人们对大象和老虎的认知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吸取历史教训,不能再犯野蛮猎捕野生大象和老虎的悲剧性错误(不管它们的药用价值有多高),要更加深入地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意义,让野生动物有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家园,知道善待野生动物也是人类的一种美德。正如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所说:“动物是人类生命存在必不可少的,对于人来说就是神。”明确人类应是野生动物的朋友而不是“天敌”,这是最重要的。
  二、我们已无需严词责怪古人对广西野生大象和老虎的愚蠢行为,但却需时刻提醒今人,要全力保护环境,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特别是广西今天仍有濒临灭绝的珍稀动物如长臂猿、白头叶猴、金丝猴、蜂猴等等,需严加保护。否则,一些珍稀野生动物将难以继续生存下去,广西野生大象和老虎消失的“悲剧”将会重演,人们此时决不能无动于衷,更不能袖手旁观,要完全地肩负起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
  三、今天的人们热衷于进行各种各样的投资,而对环境保护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投资却显得单薄,力度不够。需要鼓励有更多的人来参与这方面的投资,使之逐渐形成一种社会需求和舆论氛围,而且使这种投资有所回报,更有价值。
  四、要为野生大象和老虎重新回归它们在广西的领地,开辟出绿色通道。这包括:自然保护区建立和巩固,对大象和老虎的野外训化,加强山区居民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教育工作等等。只有这样人们才能期待有朝一日在广西的深山密林处、溪流深处旁还能够重新见到野生大象和老虎的魁梧、矫健、优美、生动的身影。
  广西野生大象和老虎能重新回归大自然将是一件非常遥远和困难的事情,但只要我们努力去做好各方面的工作,失去的仍然有希望再次见到——广西的野生大象和老虎在自然保护区里。  
摘自《广西地方志》期刊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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