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谈心论“性”
谈心论“性”-------关于贞操、性、性权利与性道德
发表时间:2012-03-14 22:58:02 阅读次数: 33      所属分类:庸人之思
涂世友建立贞操网,倡导贞操观念,引起轩然大波,反对者、支持者激烈辩论。纵观各方观点,特别写下自己一些感悟,一同探讨。
一、性,罪恶?美好?
性,在国人眼中是一个相当隐晦的词语。同时,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性总是和罪恶联系到一起。纵欲、淫乱等等,都与性能产生关联。在一个提倡“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传统下,性,自然成为了罪恶之源,成为了应该剿杀的首要分子。建国后清教徒似的政治文化熏陶,性的禁忌变得更加强烈,直至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对性的看法才开始变得温和、理性,但是仍然带着有色眼镜看待这个我们很多人“每晚都实践”的事物。其实,对性的这种态度不光我们社会独有,西方社会对待性的态度也不是生来就是当下开明、理性的态度。在西方,对性的态度也有着和我们社会基本相同的发展轨迹,只是到了近现代,随着科学的进步、观念的进步与宽容,对性才呈现出现代文明态度。在这里暂且不去讨论人类对性态度的发展轨迹,这里讨论的乃是性到底是一种罪恶还是一种美好的事物?
当人们认为性是罪恶的时候,往往讨论和观察的并非性本身,而是将讨论的对象放在了性行为对他人的影响和关系上,但是这与讨论性本身是两个不同的。现代观点看来,性、性需求以及性需求的满足就如同人的食欲以及食欲的满足一样,乃是人类生物本能的一个存在,满足性欲与满足食欲都是一个中性的概念,从获得满足的角度来看,性需求的满足可以带来生理释放和心理的愉悦,这又是一个美好的事情,而不是一个罪恶或者肮脏的事物。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性本身并不是丑恶、肮脏。相反,性满足乃是一个令人获得愉悦的过程,而无论性行为发生在异性抑或同性之间,一对一还是多人之间,这一点都是毋庸置疑的。至于性之罪恶一说,侧重点根本不是性的本身存在,更多的乃是从一种道德评判层面对性行为对社会之影响所做出的评价。但是这与性本身的美好与中性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这是一个道德评价问题。
二、性权利还是性自由?
“性的张扬与放纵是可以亡国的”托尔斯泰的这句话被放在涂世友网站的醒目位置,同时也是涂世友及其支持者对其批评者的指责与告诫。但是这里面存在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涂世友观点的批评者是否就是提倡并支持性自由、性随意甚或滥交?笔者看来,这种指责是出现错位的。以 李银河老师、方刚老师为例,在他们对涂世友观点进行评价抑或批评中,并没有时候用性自由这个词,而是使用性权利这个用语。但是微小的差别,有着巨大的差别。强调性权利,乃是指出性属于个人自决的范围,当其行为不侵害他人以及社会利益的时候,个人拥有自主权,他人无权指责。因此享受性无可厚非,而像涂世友一样做一个执着的守贞者也值得尊重,这都是性权利的应有之义。指出性乃是一种权利,并非在于提倡滥交,而是告诉人们性是个人权利,作为一个私人领域不容任意践踏和侵犯,当私人的性行为不侵害他人以及社会的时候是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除此别无其他。因此性权利与性自由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虽然性自由也包含性属于个人自由自决领域的意思,但是性自由还是体现出一种性的张扬和奔放。但是性权利并非如此,因为性权利既包含奔放的性,又包含像涂世友一样内敛的性,体现出性私人领域的意思。正如李银河老师经常说的一样,提倡取消聚众淫乱罪并非提倡人们滥交,而是指出性乃是私人领域的问题,公权力不能随意践踏。这就是说性乃是权利的问题。但可惜的是,涂世友对于性的理解仅仅看到性的张扬、放纵的一面,性可以亡国的一面,而没有看到性属于私人领域权利的问题。
三、个人的守贞与作为一种“规范”的贞操观。
涂世友作为一个坚持自己信念的人非常值得尊重。现代社会是一个权利与多元的社会,任何在不妨碍他人的情况下坚持自己理想与信念的人都是值得尊重的。作为一个理想主义者,涂世友的行为无可厚非,涂世友批评者的诘难也并非针对其个人。众多批评者所针对的乃是涂世友强调的(其实也是我们这个社会由来已久并且根深蒂固的)贞操观。守贞作为个人信念无可厚非,但若想成为一个社会对他人行为的评价规范就需要仔细而慎重考虑了。贞操观念之所以受到指责与批判,是因为其既不科学又不具有操作性。说其不科学,乃是指出这一层小小的膜什么也决定不了,一个人的品质和一个人对性的态度没有丝毫的联系。一个懂得享受性之美好的人仍然可以成为一个具有优秀品格的人,可以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因为品质强调的乃是人与人之间的诚实、责任与忠诚,而非苛责于属于私人领域的压抑与克制。一个非处女在婚后仍然可以成为一个好妻子,离异后再婚的女士也完全可以是一位忠诚的妻子,这之间并不存在什么矛盾。说贞操观不具有操作性,乃是因为贞操这东西虽然可以说既适用于男性也适用于女性,但是对于实践操作来说检验男性是否失贞很难发现,但是对于女性所谓的“失贞”却非常容易检验。这是不公平的,到头来这个规则其实就是为女性所制定,这是对女性的歧视和侮辱。正因为这两个原因,贞操不应该成为社会的评价规范。众多对于涂世友的批评也都是针对这一层面来展开的。
四、什么是性道德?
奥古斯丁说“时间是什么?你不问我,我尚知道,你若问我,我则一无所知”。其实对于道德也是如此。任何社会的人都喜欢用道德来评价人,我们社会尤甚,这也许是因为我们的法治观念还不够深入导致的。人们虽然喜欢用道德评价,但是你若要是问他道德是什么?人们还真的一时半会儿答不上来。其实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如果一个人能很快像背书一样把我们社会的道德准则复述出来才是不正常的。这是因为一个社会的道德具有复杂性。道德,不过就是一种行为规范。产生这种行为规范的原因有很多种,传统的、地理的、文化的、民族的甚至蒙昧、迷信都能形成行为规范,这种行为规范被人们加以认同并实践就是道德。道德具有多元和冲突性,理由很简单,一个社会的人生活在不同的地方,自然会受到不同因素影响产生不同的行为规范。道德自古以来就不是铁板一块,其多元性进入现代社会表现的更加强烈。一个被人视为金科玉律的道德准则也许在另外一个人看来丝毫不值得遵守,这乃是一个事实。因此当我们对一个人义愤填膺的进行道德谴责的时候,我们首先应该反思的是我们所信奉的“道德”对于他来说是不是“道德”。这种情况经常发生,而且会越来越频繁。多元社会导致价值观念的冲突,因此当我们回过头来看所谓“性道德”的时候也是如此。当站在一个视“处女膜为女孩子最好陪嫁”的人看到一个享受性快乐的女孩子时,她会指责其没有“性道德”,反之亦然。这时候指责没有任何价值,因为这完全是一种自说自话,分享两套不同价值观念人的对话是无法获得有益结果的。因此重新建立一种比较现实、为双方所共同接受的“道德观念”是必要的。而这一道德观念的基础乃是性权利。前文已说过,性权利观念视性为一种私人领域,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私人领域的性无可指责。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超出了私人范围侵害到他人以及社会利益的时候才能进入到人们的评价范围。当然这里所说的对他人以及社会的侵害乃是实在的侵害,而不是一种想象的侵害,更不是指因为与他人性观念不同而产生不快与恼怒。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性道德”才是一种可以评价的规范,才能避免出现自说自话的尴尬,同时也能避道德说教与道德狂热。这种性道德评价的乃是当事人行为对他人的侵害,而不是对性本身的指责,也不是用仅仅自己信奉的性道德来指责他人,因此是理性的、内敛的、自省的,也更具有基础性。正如方刚老师指出的“用性权利来代替性道德”,是可行的和必要的。
如上所说,笔者认为只有在以上几个问题上先进行清理和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才能展开所谓贞操、性道德诸方面的讨论。反之,则可能陷入辩论各方相互指责,但是却是各说各话难以达成共识的尴尬结局。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差序格局引发的私人的道德
新同居年代的“性”请求(图)
必背法律格言197条
》令人崩溃的“贞操”铠甲(图)
话礼仪/礼仪与社会文明
性观念的变迁:我是人,人所具有的我都具有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