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设计部人员加班奖励的制度通知
为了提高南昌偕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计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设计部加班人员给予一定的加班奖励和福利,现将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每月加班数 | <3次 | 3次<?≦7次 | 7次<?≦9次 | 9次<?≦12次 |
奖励金额 | 200元 | 500元 | 700元 | 1000元 |
晚餐 | 提供 | 提供 | 提供 | 提供 |
车费(22:30后) | 报销 | 报销 | 报销 | 报销 |
超时(≥5小时) | 50元/次 | 50元/次 | 50元/次 | 50元/次 |
1、加班是指正常上班、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17点30之后时间段;如当月加班数累计超过12次,奖励1500元/月。
2、加班奖励金额结算发放按每月一次,由财务部核实后申请(按考勤记录为准),下个月连同工资一起发放,并签字。
3、超过零点之后的超时加班,第二天可以推迟上班时间或可休息半天,但必须提前报备告知公司和财务部,同意后方可。
4、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数,按2倍数来累计计算加班奖励;如当日正常上班(9点-17点30)可补休、轮休及换休。(比如1次计2次,2次计4次,以此类推。)
5、因设计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应予加班。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罚200元/次)。
6、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的工作,取消本次加班奖励,并视情节轻重惩处(罚100元/次)。
7、本制度自2021年4月10日开始执行。
南昌偕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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