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号纬度(°N) 经度(°E) 定点描述自定点至定点距离(海里)
FP1 308991 129170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 — —
FP2 306679 129158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1 FP2 1385
FP3 304867 129292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2 FP3 1288
FP4 301781 1292767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3 FP4 1849
FP5 296552 128800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4 FP5 3994
FP6 292286 128660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5 FP6 2656
FP7 289953 128522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6 FP7 1573
FP8 284127 128252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7 FP8 3766
FP9 281746 127888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8 FP9 2397
FP10 279931 1276248 冲绳海槽轴部最大水深点FP9 FP10 1773
中国政府于2009年5月12日向联合国秘书长递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定二百海
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该初步信息载明:“中国正在进行提交二百海里以外大
陆架划界案的准备工作。中国开展了相关海域所需数据的采集和处理,正在根据《公约》第
七十六条的要求以及《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科学和技术准
则》编制划界案,并进行相关评估工作”;“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国将在适当时候提交全部
或部分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界案。”
中国政府已完成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的编制工作,现予以提交。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议事规则》附件一第3段规定:“虽有《公约》附件二第四条规定的
十年期限,沿海国可以就其一部分的大陆架提出划界案,以避免妨害在大陆架其他部分划定
国家间边界的问题,有关大陆架其他部分的划界案可以在以后提出。”
本划界案是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中国政府提交本划界案不妨害
中国以后在东海或其他海域提交其他划界案。
本划界案由中国国家海洋局和外交部牵头组织编制。本划界案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
国家海洋局组织的调查项目,部分数据来自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科学院、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等部门和单位。
包含在本划界案中的数据信息是为了证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延伸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划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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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起超过二百海里,并确定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位置。
本执行摘要包括两幅图和一张表:
图1 东海海底地形图
图2 中国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位置图
表1 中国东海的部分海域二百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各定点坐标、描述及各相邻定
点之间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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