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撰成于元代,全书135卷,其中本纪19卷,志39卷,表4卷,列传73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史书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至正三年(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
三史分别撰修。翌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记载了上起金太祖收国元年(1115年)阿骨打称帝,下至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一百二十年的历史。
在编写体例上,《金史》也有创新。书中的本纪第一卷,不是从金太祖阿骨打开始,而是以《世纪》为开始,追述阿骨打以前十代的事迹,便于读者对女真先世在氏族部落时的社会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本纪的最后一卷,又增加了《世纪补》,用以记述熙宗的父亲景宣帝、金世宗的父亲睿宗、金章宗的父亲显宗。这三人原来都是大臣,只是由于他们的儿子做了皇帝,不便列入诸臣传,所以又立《世记补》。后人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
《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金史》编得好,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
学者们一般认为,《金史》在史书中虽谈不上是上乘之作,不能与《史记》
《汉书》《三国志》等媲美,但是,在元末所修三史中却是最好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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