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原名《韩子》,为了避免和唐代的大文豪韩愈及其作品混淆,后人将《韩子》改为《韩非子》。
韩非提倡法治,韩非思想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主张以“法治”代替“礼治”。韩非关于“法”“术”“势”的思想观点,是在战国时期法家的“主法”“主术”“主势”三派思想的基础上,经过总结、改进得到的,并形成了区别于其他流派的自身特有的体系。韩非认为,治理国家并不一定需要非常智慧的君主,如果依照法、术、势,即便是学识与能力居中的国君同样可以治理好国家。
此外,韩非还阐述了“法”“术”“势”三者的相互关系及作用。它们是统一的整体,是一个系统而紧密的思想体系,三者缺一不可。“法”是根本,“势”是基本前提,“术”是执“法”的必要手段。合理巧妙地运用“术”,可以起到加强人为之势的作用。韩非“法”、“术”、“势”三位一体的理论,在《韩非子》中有详尽的阐述,这部著述也因此成为先秦时期法家理论的巅峰之作。
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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