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王慎非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中央纪委根据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改进纪律审查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出的新要求。作为区县一级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要时时紧跟中央步伐,切实深化推进“三转”,力争取得良好的工作成果。
当前,基层推进“三转”工作依然存在几个方面的阻碍。一是思想阻碍。一些基层纪委领导干部学习领会不够,对中央纪委深化推进“三转”的战略决策、部署要求、目的意义认识不清、掌握不透,或者是跟不上中央的步伐节奏,甚至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能力阻碍。形势发展了,任务变化了,工作方式方法就要跟着转变。如何运用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六大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如何正确处理“树木和森林”的关系,在强化纪律审查的同时,通过案件剖析制度缺失、环节薄弱等深层次原因,着重做好源头治理文章,等等,都面临工作能力和工作方式方法上的困惑,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创新,并加以规范。三是外部阻碍。地方的党委、政府领导和一些分管部门领导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在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上存在“逐级递减”和“逐级乏力”的情况,有的还是习惯于把纪委当做“开路先锋”,以能否督促推进地方急难险重任务来衡量评价纪委工作,而对纪委从严执纪,特别是问责通报不理解不支持,希望息事宁人,存在家丑不外扬的心态。
有效破解“三转”深化推进中的瓶颈,需要勇气和担当,更需要我们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好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要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利用各类平台和机会,把深化推进“三转”和落实“两个责任”特别是主体责任宣传到位,为“三转”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与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和理解。同时,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内部学习,利用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大家在学习中思考,在实践中领悟。二要解决好“责任担当”问题。落实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要理直气壮地开展工作,勇于面对和正视问题,不逃避,不推卸。尤其纪委书记自身是落实监督责任的关键,要以上行促下效,做到眼里有问题、脑里想问题、手里抓问题,切实把监督责任扛在肩上。要敢于亮剑,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响警铃、拉袖子、踩刹车,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要敢于亮剑、从严执纪。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三要解决好“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三转”是对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和能力的双重考验。要加大培训力度,让纪检监察干部从“多面手”变成“专业手”,同时还要督促他们熟知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业务。特别要加强办信办访、监督执纪的实务培训,针对监督执纪的薄弱环节开展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同时,作为深化推进“三转”的基础工作,基层纪委还须及时清理退出不该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除切实需要保留的部分外,坚决把过去参与的诸如行政审批、建设工程招投标、便民服务中心等非主业工作移交给主责单位,坚决退出与监督执纪工作无关的会议和活动。要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推进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全覆盖工作,切实将力量和人员配置向主业主责方向倾斜。(王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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