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听过太多这样的爱情:张国荣和梅艳芳、奥黛丽·赫本和纪梵希(格里高利·派克)、查理十字街八十四号的海莲·汉芙和弗兰克,还有我们身边的某某与某某。我们听过不少这样的话术:友达至上,恋爱未满;如果30岁(40岁、50岁)的时候你未嫁而我未娶,我们一起过下半生。我们有时会被这种爱情调调熏得感伤销魂,但是骨子里还是旁观者清的,很多时候,它不过是以“遮羞布”的名义招摇过市。就像李宗盛歌里唱的:男人实在无需百口莫辩,女人实在无需楚楚可怜,总之那几年,你们两个没有缘。有时候,没有那么多条条框框,没有那么多侃侃而谈。两个人没能走到一起,就是缘份未够。而一切所谓缘分未够,都是不够爱的借口和理由。用一部经典美国电影的名字解释就是:He Is Just Not That Into You。
(天知道一年365日,我有多少次想要把这句话喊出来的冲动,当我看到许多人爱得甘心跌堕,许多人爱得云里雾里,许多人爱得神经兮兮)要么就是外形不够靓,要么就是性格不够贴,要么就是经济条件不够优越,要么就是精神世界不够多彩。总而言之,做朋友做知己刚刚好,想要再往前一步,终究是枉然。要是非要在这一点上钻牛角尖,保不定就变成了电影My Best Friend's Wedding里的Julia Roberts,机关算尽太聪明,不过竹篮打水一场空。她总陷在自己没有把握机缘的“鬼打墙”里,最后迎头撞上一个真相(撞得头破血流)——她并非他的真命天女,一开始就不是,如今更加不是,因为他已经玉人在抱。只看得人心意难平——可怜、可恨、可叹、可惜……这一世,缘分再深,也只好如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