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3 期 BOOST 试验的数据,将贝伐单抗 (Avastin) 的治疗时间延长超过 15 个月并没有改善新诊断的 IIB-IV 期卵巢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 (PFS)。
延长贝伐珠单抗维持治疗的持续时间并没有显著改善 PFS,因此,批准的贝伐珠单抗持续时间 [每 3 周一次 15 mg/kg,持续 15 个月] 仍然是一线标准治疗方案。之前的两项试验表明,除了卡铂和紫杉醇化疗外,早期持续维持使用单克隆抗体贝伐珠单抗治疗可使卵巢癌患者获得 PFS 获益。然而,在此试验之前,最佳治疗持续时间仍然未知。BOOST 试验旨在确定一线贝伐珠单抗在这种情况下的最佳持续时间,研究人员将治疗时间从 15 个月延长至 30 个月,以评估更长时间的暴露是否会提高疗效。入组患者经组织学证实为新诊断的 IIB-IV 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任何级别或组织学亚型)。患者还需要在开始化疗前至少 8 周和贝伐珠单抗治疗的计划开始日期前 4 周以上接受过原发性肿瘤细胞减灭术,共招募了 927 名患者。研究者评估的 PFS 代表了试验的主要终点。次要终点包括 OS、客观缓解率、健康相关生活质量、安全性和耐受性。在接受贝伐珠单抗治疗的 2 组卵巢癌患者中,治疗组之间的 PFS 没有差异。15 个月治疗的中位 PFS 为 24.2个月(95% CI,22.2-26.5),延长治疗 30 个月的中位 PFS 为 26.0 个月。对于受限制的平均 PFS,结果分别为 39.5 和 39.3 个月。15 个月和 30 个月治疗的中位 OS 分别为 54.3 和 60.0 个月。限制性平均 OS 分别为 60.4 个月和 60.8 个月。没有观察到客观反应率的差异;客观反应分别为 26% 和 27% 。此外,在 15 个月至 30 个月的治疗期间,不良反应 (AE) 的发生率分别为 29% 和 34%。报告的 AE 与之前关于贝伐珠单抗的报告一致。贝伐珠单抗的延长治疗与 3 级或更严重的高血压或蛋白尿的轻微增加有关。研究作者说,该试验没有评估BRCA突变状态,因此不能排除治疗组之间任何潜在的不平衡。此外,他们指出,没有对 PFS 进行盲法独立审查的开放标签设计可能存在局限性。使用贝伐单抗长达 30 个月的更长时间治疗并没有改善原发性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腹膜癌患者的 PFS 或 OS,15 个月的贝伐珠单抗治疗持续时间仍然是标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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