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异地施工,有的地方税务局要求就地预缴个人所得税,这部分预缴的个税是无法分摊给个人承担的,所以全部由单位承担;
由于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也是属于工地上工人工资的那部分个人所得税(工地上农民工等工人流动性太大,今天进明天出的,当地税务局防止你建筑公司没有全员全额申报个税,所以,就按照你的不含税开票金额,有的地方是1%,有的地方是0.2%来预征你整个工地的个人所得税),所以,应该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预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直接人工3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
预缴个人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3000
贷:银行存款3000
延伸一个知识点:个体工商户不用交企业所得税,交的是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所以,个体工商户发生的由单位承担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部分,计入“所得税费用~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建造合同》准则(也叫旧收入准则)下的会计分录,新收入准则会计科目略有不同,请注意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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