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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1
曾少勤
毕业于中山大学,财务管理专业,中级会计师、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CMA),在广州从事会计管理九年。
熟悉物业行业、商贸业、网络科技、文化体育业、餐饮业,擅长初创企业股权架构设计、项目投资回报测算、财务体系搭建、财务流程梳理、0成本搭建智能办公系统,资金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
曾在财税咨询公司和国有企业任职,2016年开始在餐饮行业创业。对产品思维、营销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有不同程度的涉略,形成了具有业务思维的管理会计思维模式。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战管理经验,欢迎大家咨询与交流。
编辑:会计师专家 陈耿升、黄志英
▼看看她曾经回答过的问题
我公司聘请郑专家给我司员工进行培训,约定给郑总个人税后酬金10000元,所发生的税费由我司承担。郑专家在税务机关代开了10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请问:1、郑专家在税务机关代开10000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需要交那些税费?2、我司额外为郑专家代缴的个税能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3、如何才能让我司在聘请郑专家时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均能在税前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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