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年末,几个项目也到了“最终表决”时刻——上投决会。经过几个月的投资机构对接、沟通访谈、上立项会、再到法律财务尽调、走到最后时刻,这时候我们能做的反而不多,沏上茶“听天由命”。虽然心里对最后的过会率有个大概预估,但对客户说出来,答案只有一个:50%。
投或不投,只有一个结论。各有一半可能。
前几天和一个投资人聊天,他说去年年底开始,这种投决会“临门一脚”最后踢飞的情况已经屡见不鲜了——大环境不好,最后投的项目一定要斟酌再三。
一家VC投资人跟我说,他们今年的投决会砍掉了多数早期和未盈利项目——即使觉得技术、团队过关,“也还要让项目再跑一跑”。还有非常头部的机构,甚至一年都没有投出一家企业。
其实这种情况,对身在机构、负责项目的投资人也是不小的打击,为了一个项目,长时间的沟通、差旅、见项目的上下游客户,写万字的投资报告,前期进展一切顺利,但可能在会上,一句话被否掉了。
投委会的组成,往往是基金合伙人和LP。首先,除了项目本身质量,他们更多考虑的是机构的投资策略、风格、赛道布局等;第二,基金的LP可能行业跨度很大,比如科技基金的LP是房地产商。他们未必对项目、行业有深入了解,而又有一票否决权。前几年市场风光,否决权都是束之高阁,充分给GP授权;现在则是每投的一分钱都要反复斟酌,所以,一票否决也成了杀手锏。
而对于融资的企业,对投资机构的理解可能就差得远了。通常的情况是,在经过和投资经理、合伙人见面后,项目得到各方认同,有的从会议室聊到饭桌上,推杯换盏,企业方理所应当地认为投资已经八九不离十了。可这个情况,可能连立项会都过不了。
过了立项会,那创始人问,拿到TS,是不是万事大吉了?
我们今年遇到几个情况:一家机构给了TS,LP因为资金紧张,拖了很久没上投决会,最后不了了之;有一个项目,投资机构给了TS后突然听到了多方争议,就此搁置;还有一次是TS条款双方斟酌了个把个月,好不容易到了尽调阶段,双方沟通发生一些争议,也就就此打住。当然,普遍的还是投决会未通过。
说这些,不是为了让创业公司不信任投资机构,而是提前做足充分的准备,毕竟,在双方成为一家人之前,各种结果都是有可能发生的。
那么如何注意呢?第一是在TS里不要签排他权,也就是投资人要求在签订TS后不能与其他投资人接触,这样的条款,能删的尽量删;第二,如果依然有合适的投资机构想要接洽,尽可能去沟通,从而争取更多的选择权。以免现有的投资机构没过会,一切再从零开始。
有的创始人在好几个机构同时给了TS后,变得焦虑和急躁,问我是不是该早点拒了排位稍后、或者条款不是最佳的机构;也有的说,现在已经有一家要打款了,但不是最好的机构,这钱,我要不要?
当然不要着急拒绝,而给钱的,当然是要啊!
经常会有投资人朋友对我们现身说法:XX那个项目,如果有机构愿意投,让他们赶紧拿钱吧!行情不好,千万别跟钱过不去。
何况对投资机构而言,即使是要投某个项目,在没到最终决定前,也依然会把这个行业看一遍,希望找到最好的那个。不到最后,谁敢保证你就是那个Mr.right?
尤其在这个冬天,谁不得储备好充足的粮草呢。(作者为凝视咨询创始人王丹,若需与她沟通请联系涂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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