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计入营业外收支
出售: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小企业会计准则下无“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均计入“营业外收支”。
1. 取得前后均为一般纳税人
①取得时已抵扣过进项税,正常开票纳税,可开13%专票,出售给个人时开13%普票。
②未抵扣进项税,简易计税,按3%减按2%纳税。开3%普票,申报时可减免1%;或者开3%专票,但不能减免1%。
2. 取得时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转为一般纳税人
简易计税,按3%减按2%纳税。开3%普票,申报时可减免1%;或者开3%专票,但不能减免1%。
简易计税eg:A为一般纳税人,有一固定资产原值8万,累计折旧5万,卖10300元。(取得时未抵扣进项税)
开票时 借方: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300
累计折旧 50000
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贷方: 固定资产 80000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
借方:资产处置损益(营业外支出)20000
贷方:固定资产清理 20000
申报纳税时
借方: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0
贷方: 银行存款 200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100
申报表
附表一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征收率货物及劳务-开具其他发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表 减税项目—3%减按2%
主表21行-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主表21行-应纳税额减征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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