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海燕| 2010年02月26日 10:55 |小品 |(92 阅读)
你敢不让吗?
前天,在一处路口过马路。绿灯,走斑马线。走到右转车道前,交通协理举旗,令众人止步。再扭头一看,一辆黑色轿车远远开来,没有减速,径直掠过,右转弯加速走了。
我对交通协理说,你在这里维持交通秩序,应该知道"车人相遇,行人优先通行"的原则,你应该拦的是那辆轿车,车要让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交通协理很理解的"嘿嘿"一笑,说了一句使所有高呼"法制社会"的学者、专家汗颜的话:
你敢不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