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嫁衣
适观天下之繁衍生息者,自上古女娲抟土造人,更伏羲一画开天;阴阳初判。遂分男女以和阴阳。
后嫁娶是乱,无有纲常。女娲遂定六礼,以分辈次。后伏羲以画卦渔猎之功,以登大位。更父系为尊,由是:母终而父始也。
阴阳之配,以延后嗣,以和家以兴国。然世移事易,以金多者为能,以嫁女获财为务。
于是,生娇女者众,以儿为耻。观乎尘世之中一易以儿为傲之风渐有阴盛之嫌。
长发及腰处,观诸姻亲之结,适婚于同龄。以贫人妻以女娃,竟动辄数十万银;宴席之费无算。
观诸人婚者,不下数十场。同龄以有十数场。今闻有此,是以悲乎于心。遂借赋文一篇以十数年之见婚嫁之银钱为主之事述之。
羚羊评曰:银钱之事期近,而两情之真以远。嫁娶之资,动辄数十万之巨,百万尤多。是以金进而情退,情退则鸳鸯散;鸳鸯散则各自飞。
观诸事一言一蔽之曰:何以情散?答曰:自婚始则裂痕现,是以结婚为离婚故耳!然世人多不省,故嫁娶之资益高,离者日众。徒叹哀之不鉴之,后人复哀之也!吾谓之金嫁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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