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应该进笼子 作者 绿衣 1、 打开网页,一片戾气。 医患纠纷、师生矛盾、食物问题、建筑质量……哪样能让人舒心? 近日湖南株洲一派出所副所长为女儿“强出头”的又刷屏无数,引发网友的巨怒:这位所长为什么张狂到了无法无天的疯狂程度? 其实,事情很简单。 10月16日上午8点过,湖南株洲育红小学一名三年级女孩上学迟到,被何姓女教师罚站数分钟。 但是结果很复杂,罚站女学生很快通过电话联系到家长,有报道称为“学生向家长报警”。 女孩父亲,株洲渌口派出所一副所长知悉情况后,很快带着警察,驱警车直入学校,将何姓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7小时,下午3点左右才被放出。 18日下午,株洲县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证实,女教师因罚站学生被带到派出所调查一事属实,目前县纪委已介入调查。 目前涉事副所长赵某已被停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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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带离的女教师曾在微信工作群里感叹:“我不知道谁给了派出所副所长一个这样的权力?……我到底做错了什么!我从来没有因为孩子迟到而打过哪个孩子一巴掌!我勤勤恳恳教书,为什么会受到一个这样的待遇。”
不只是她不明白谁给了派出所副所长权利随便进学校抓一个教师的权利,广大网友同样不明白!
就算爱女心切,也不应该利用公权,什么程序都不走,直接进校“抓”教师吧,何况事后查明女老师只罚站了迟到的学生,没有打过该生。
确实我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有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就算何老师不应该罚学生站,不是可以与学校沟通,看罚站等行为是否对学生造成了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并视伤害程度由校方或教育主管部门对老师进行处罚,或申请警方介入。
警方介入需要什么条件呢?
根据我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是应当回避的。
作为正义的化身,安全的守护神-----原本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中国人民警察法》第二条)的,可是这位副所长在没有问清事情原由,就不遵守法律规定,擅自动用警力运用警车将老师抓走关押!
这样嚣张的气势,这样倚仗公权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无视甚至故意破坏法规,随意欺辱弱者,践踏弱者尊严,谁还会敬重法制的权威和公信力?
3、
这位被善关押的女教师并未被打,但她所遭受的凌辱,她心理所受到的伤害,远比挨打更甚。
从派出所出来后,她在微信群里说:“我现在时时刻刻睁眼闭眼都是审讯室里高高大大的牢房,黯淡无光的走廊!好可怕!!晚上噩梦连连,整夜都睡不着觉!!”
青天白日下在自己的工作岗位没有犯罪教师就被抓走,学校领导居然也没发出维护职工的声音,怎能不引起教师群体和群众的激愤和恐慌呢?
面对公权,谁敢说自己不是弱者!
本来社会把人群聚集在一起就是要集中各人不同的优势,获得更好的生存环境,然而除了这事儿,网上频频报出教师被殴被杀,医生被辱被杀。
如果说身体的健康真还离不了医生,那么心灵的健康真还离不了教师,
毕竟人生世界观形成的关键期在学校中渡过的。
两个本应最安全的行业却渐向高危职业演变。
一线工作的人:教育行业的老师、医疗行业的医生、奶粉行业的供奶人、建筑行业的工人、新闻行业的记者……哪个敢说自己不是弱者?
也许,不应该期望弱者被保护,但是至少弱者不应被欺负——无论欺人者,是普通百姓,还是拥有公权的人。
好在,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展开调查,副所长也停职,希望能够有个公正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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