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案例84:募集资金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在我还是个小A2的时候,负责搞一个A+H上市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的批准,真的是搞得我胆战心惊,这里实在是学生派的盲区,但是实务派重点关注的领域。
非经常性损益,顾名思义,就是从损益表也就是利润表中,摘出“非经常性”部分,用以还原企业正常情况下的经营状况,提供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
所以有一个常用的指标扣非前后孰低,涉及的是取净利润数字,选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低的为准,里面的非经常性损益可能出现正的,当然也可能出现负的,所以,前后孰低是使净值较小,更为谨慎的操作方式。

那么究竟什么情况是非经常性呢?
证监会公告中提到了三个性质:
1非经常的性质:不是正常业务
2偶发性:发生频率低
3用途:能否作为判断公司持续性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考虑因素

看着例子倒着想的时候,这三条很实用,我们今天来看第一个例子,企业增发募集资金的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IPO时一般要实现流通股25%,增发33%左右,当然如果盘子大,流通股的要求是10%。
这部分资金是要严格按照招股书中的募资资金用途使用的,如果变更需要履行严格的流程,这也是我们独具特色的一面。即使按照用途使用,使用流程也有严格限制。

所以就会出现,企业募资当年或以后一两个年度,拟新建的工程资金不是一笔投入,导致部分资金剩余在监管账户,定期存款、协定存款,产生利息,这种利息是否属于非经常性损益呢?
确实与日常经营无关,确实偶发, 但是本质上这也是融资的一种,对于企业来说,账上的募集资金与按照募投计划的拟建项目只是暂时形态不一致,同时为了配比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净资产增加,分母增加),分子不应该扣除这部分利息。

我们转而想一下,其实这与我借了专门贷款也是类似的,钱来了,但是用途受限,导致一段时间内赋闲在账上,总不能也算是非经常性的吧?所以看似与日常经营活动不相关,实际上也是息息相关,不应该列为非经营性。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为什么资金占用收入作为非经,占用支出不作为非经?
知识丨非经常性损益
非经常性损益的判断总结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2号
一天之内入门会计
拆解财务指标:利息保障倍数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