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案例90:上市公司发起基金是否合并?
今天我们讨论的例子是【12-03】,书中的案例背景和分析都非常的长,我们简单抽象一下。
今天的主题是上市公司发起设立了基金,如何考虑这个基金是否应该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
这其实在近几年也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上市公司主导或者发起设立产业基金。
如果从头到尾上市公司都可以主导并购基金的决策,是完全可以纳入合并范围的。但是如果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例如有双管理人,或者投资决策委员会,上市公司无法占据控制席位,需要与其他方一起决策则需要按照合联营的方式处理。

书中给出的例子是一个房地产企业,联合了一家知名的基金管理人一起成立了一只基金,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对半开,公司主要优势是多年的房地产开发领域的经验,对方掌握投资能力,募集能力,双方积极谋求决策权,相互博弈中共同控制基金。该基金也可以投资上市公司旗下项目,但是也需要履行相应尽调程序,获得投决委通过,并不是完全为上市公司融资成立的。所以最终按照合联营处理。
如果设立基金的目的只是为特定项目融资,或者联合管理人缺少实质性参与基金决策的能力,主要是募集能力,则可能出现的就是该基金可以并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投资人要一票否决权,给还是不给?看完这个案例你就明白了
关于上市公司并购基金是否纳入合并范围的问题研究
【侃侃而谈】如何考虑是否需将产业基金纳入合并范围?
【原创干货】7000字雄文,详解并购基金设立及运作实务
产业基金、并购基金再融资的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解析(02)】——有限合伙人是否可将投资的合伙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