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北京:一至六级伤残军人可获额外医疗补助
2006年05月30日 08:35:20  来源:京华时报
从今年10月1日开始,拥有北京城镇户口的一至六级退伍残疾军人,除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以外,还能额外得到多报销一次医疗费的机会。29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有关事宜的通知”,解释了这一政策。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处处长张大发介绍说,今后除了享受公费医疗的残疾军人外,其他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残疾军人都要按属地原则,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同时,北京市还要建立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实行补充医疗保障。
张大发透露,转业后退休的残疾军人,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之外,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可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多一次报销机会。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可报销全部剩余医药费,五至六级残疾军人按50%比例报销。转业并在职的残疾军人,一至四级报销全部剩余费用,五至六级按70%比例报销。对于退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残疾军人,将由本市民政部门负责统一参加医疗保险,并享受补助待遇。
该通知还规定,享受公费医疗的残疾军人,可继续按照公费医疗管理,并保障现有医疗待遇不降低。其中,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按100%比例报销;五至六级残疾军人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90%,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95%。至于享受公费医疗的残疾军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办法,将另行制定。
据了解,对于在乡残疾军人,则继续按照公费医疗管理,保持原管理方式和原待遇不变。(记者赵鹏)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完善军人医疗保险制度的一些想法
86岁伤残军人为什么没能享受医疗护理依赖?
新时期优抚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公费医疗费用不得实行定额包干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
残疾军人现行优抚政策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