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喻与比拟
比喻与比拟的区别:什么是比拟?比拟的客观基础是将人当作物来写,或者将物当作人来写。也就是说思想上要把表达对象看作是他类事物,而字面上并不写出来。宋振华等(1984)归纳比喻与比拟的区别时就指出:
第一,比拟是拟物为人,拟人为物,或拟甲事物为乙事物,要点在于人格化或物性化上;比喻的关键是寻找不同质类的两事物间的相似之点而喻。
第二,比拟意在“拟此为彼”;比喻意在“以此喻彼”。
第三,“拟”是“彼此交融”;“喻”分明仍是两个事物。
比喻与比拟的联系:张明冈(1985)将部分比拟看作是可以归入比喻辞格的。他指出,拟人法是以物喻人,拟物法是以人喻物,比喻之外可设一个比拟格。因为许多比拟并不能归入比喻。另外,与比喻交叉的那部分比拟看成比喻是可以的,但如果比拟与比喻之间划上等号,那就不恰当了。
【2】比喻与夸张
所谓夸张,就是故意“言过其实”,对某些事物的特征、作用、程度、数量等方面加以夸大或缩小。这一辞格也是人们喜闻乐见的修辞手法,与比喻辞格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
张瓌一(1954)中谈到,一般来说,夸张总是通过比喻、借代或比较的形式来表现的。一般的明喻,总是用乙事物来比甲事物,而甲乙两事物之间一定有某一点绝对相像。倘若用来打比方的乙事物并不跟甲事物绝对相像,而是借用乙事物的某一特点来强调的指出甲事物的特点,这个明喻就成为夸张性的说法了。有些句子里没有用“像”“似”之类的字,所以说是夸张性的隐喻。这一类的隐喻,口语里也常用。
张明冈(1985)也指出,夸张常常通过比喻来表现,比喻中也有用夸张的。区别它们主要看它们在文章中的作用。哪一方面分量较多,就判定为哪一种。
【3】比喻与通感(移觉)
移觉(通感),用形象的词语,把一种感官的感觉转移到另一种感官上。换言之,即用描写甲类感官感觉的词语去描写乙类感官的感觉。这种把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沟通起来的方法,又称通感。关于这一对辞格,有很多学者都认为通感是比喻的一种形式。
【4】比喻与象征
比喻与象征的区别:
第一象征的本体和征体之间有相似点,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更有相似点;
比喻的本体和喻体之间的关系比较直接明显,象征的本体和征体之间的关系往往具有双关和暧昧的特征;
第三,比喻的喻体和象征的征体都要求具体浅显,但是比喻特别要求贴切新鲜,而象征却有约定俗成的特点;
第四,比喻的喻体一般较具体,征体一般较抽象;
第五,象征辞格的褒贬是单向的,比较凝固的,而比喻辞格却可正反设喻,显得灵活多变。
最后,从使用范围看,比喻较普遍,象征一般用于文艺语体。
比喻与象征的联系:
比喻与象征之间的联系主要体现在它们都是以联想作为基础的。
这两种辞格,因为都要借用彼物的某些特征,并且征体或喻体和本体之间都有着某些相似之处。
在修辞上往往都起着使文章更形象、生动的作用。
【5】借喻与借代
借喻与借代的区别:
从意义上看,借喻是把两种本质不同而又有相似之处的事物放在一起打比方,只不过隐去了一部分而已。借代的代替物与被代替物之间没有什么相似之处,只有某种密不可分的关系。借喻表现的是两个事物的相似,借代表现的是两个事物的相关;
从语言形式上看,借喻是比喻的一种类型。因此它可以补进喻词、引进被比喻事物而变成明喻。借代既然不是比喻关系,它就不可能改变成明喻形式。
借喻与借代的联系:
借喻与借代有一些共同点、相通处,它们都是本体事物不出现,借用另一事物来代替本体事物。
借喻和借代都可以使语言生动形象,所以,为了增强修辞效果,人们往往使借喻和借代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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