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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灿烂的日子

01


冬风凛冽,呼呼打着旋儿。在一条乡间小路,隐约传来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天仍是漆黑一片。有一簇光亮在缓缓晃动,愈发明晰。突然,一座废弃的烤烟房内窜出一条黑影,那光亮“啪”一声瘫在地上,黑影轮廓渐显,胴体经光亮的渲染更加枯黄,很快,钻入一畦菜地,消失在一片李子林。光亮背后是两副惊得几近失语的惧容。迈不动脚步,像一对木桩似的杵着。

“王家儿媳与她儿子遭鬼喽。”消息很快传遍村庄,距她送儿子上学不过几小时。

为一探究竟,好奇的村人决定去“鬼”出没的烤烟房瞧瞧,兴有所获。这烤房属邻村一户杨姓人家,其后是一座阴森欲倒的老宅。六年前,杨家搬到两三里外的新居,老家与周遭一切逐渐荒废。

两个烟草育苗盘整齐放置,西东各一,为泡沫所制,稀稀落落的稻草下卧一摊稀松发潮的黄土。四方状土墙围拢出六平米的狭小空间,不断朝上攀缘,于接近十米处戛然而止,颇似教堂,有穹顶。人群了无兴致回了家。

一场行动悄然而至,是三天以后的事了。几柱手电筒强光一下将烤房塞满,亮如白昼。蜷缩烟盘上的那个人迅速埋首衣间,瑟缩的双手捂着头,左耳廓压得耷拉。“咦,原来是他,散了吧,散了吧,不如回家睡个好觉。”人们摇头咂嘴,嘟囔着,“回村喽,陪傻子演了一出戏。”话语间夹杂着失落与嘲讽。闻声,村庄的狗狂吠不息,零零星星盖过傻子微弱的呜咽声。此正值卯时。耐人寻味的是,傻子的家离烤房仅两百来米。

傻子与那杨家同村。傻子非傻,可分外羞涩,怕见人,同他儿时经历不无关系。

据说,傻子父亲是木匠,母亲贪安好逸,不事生产,家很快败落,父亲一夜变疯。彼时,傻子仅六七岁,弟弟四岁,生活难以为继,无奈逢村乞讨。母亲一改往日,与弟弟沿村求乞,傻子则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击得精神恍惚,确切来说,无法适应新角色——丢下尊严的活着与行尸走肉无异。天长日久,与周围世界相连处形成一道清晰的边缘,寻找另一种存在。再后来,人,仿佛成了一种怪物,令他躲藏逃避。

三十多年前,街上有电影院,方圆十里仅此一家。那会儿,能请人看场电影院倍有面儿。黄昏尚早,远远近近的人吃过晚饭,呼朋唤友,从五六公里的地方朝电影院纷至沓来。第一场恰在放映。他们剥着瓜子缓解初到电影院的拘谨。十年后,电影院尚在,其东有一田间小径依旧曲折悠长,但深夜独自行此,在枝桠横生、荒草滋蔓的掩映下,常笼罩着一层浓厚的阴影,夜仿佛凝固。不过,这为近路,回村灵便。

一日,凌晨两点,二十出头的小伙回东村,就着皎洁月色,小径好走多了。清凉的深夜,田野银晃晃的。一道黑影噌噌窜入一片荆棘,声音被放大好几倍。小伙霎时脊背发凉,箭步如飞。黑影似人,头发乱蓬蓬,双眼直勾勾盯着追他,始终未闻步声。直至小伙跌跌撞撞摔进家时,黑影不复现。他像淋了一场雨,瘫软在地,阴云刚巧遮住月光,黑了半边天,蟋蟀响了几声。

听说,白天,傻子总在电影院附近转悠,衣衫褴褛,后背沾了不少刺儿。

傻子逢人常掀衣裹头,长年累月,耳廓已似垂帘,更像一对扑扇待飞的翅膀,侧额蹭出一道深深的印子,未生头发。

“他那么怕人,为什么常去闹市,有些矛盾。”村人大惑不解。




家不过是个概念,无可留念。

碰见村人,或面熟之人,我会恐惧惊慌,下意识隐入衣间,就像躲进人迹罕至的山谷,或被温暖巍峨的胸膛呵护。

他们捏着我的把柄呐。后来,足迹愈行愈远。

我深入人不识我的村庄与集市,在那儿,无须藏形匿影,无人问津,可自由地昂首走路,如他们沐浴阳光。我——满面胡子拉碴;脸上的麻点疙疙瘩瘩,像庄稼人将将春耕,残留不甚起眼、浅浅的洞穴;耷拉的浓眉里藏着一双我不易看清的眼睛,骨碌碌转着,来回打量着街道两旁过往的行人,瞟瞟此些步履匆匆的陌生面孔,着实新鲜呐,但也莫忘那么一丝戒备;一头蓬乱的浓发已很久没有梳理,看上去像一顶帽子——所有的恶浊仅敷在皮肤上,至少,我的脸完好无损地挂在原处,未曾碎落一地任人践踏,内心始终清明着哩!


对,永远保持这份对生活的热情。我咀嚼着硕果仅存的自信,怎嚼怎有味儿,然后狼吞虎咽般吃起来,一个趔趄,已坠落下腹,胃恐怕一时难以承重,骤然痉挛起来。——幻想破灭了,得!是该踏实地寻个富饶的垃圾堆掏些美味儿嘞!

我擅长走夜路,多宿于家以外任何一片土地,对黑夜格外喜欢——谁也看不清谁,但总有一些光想方设法靠近我,无奈扮鬼吓人。

那日,腹中疼痛,霎时汗如雨下,虽是冬晨,仍觉热。我裸身而睡,顿感清凉。腹痛愈重,屎意渐浓,可烤房毕竟是我安身之所,又想天儿未亮,便匆匆跑出。不料,一束刺眼的光照得我无处遁逃,我慌忙跃入前方菜园,连滚带爬躲进李子林,身上被枯枝败叶蹭出道道血印,瑟瑟发抖。待他们折身而跑后,我才踉踉跄跄返回烤房裹上衣服,不适感已然全消。

我躲避了三天,以为风平浪静。他们终没放过我。二十多年,只剩心酸。

02


“伯伯。”街上一家发廊外,一岁女孩朝他喊了声,语速不快,童音轻细,眼睛一眨一眨,清澈无比。女孩母亲是发廊店主。

“女孩竟称其伯伯,哈哈哈,着实有趣。”有人边笑谈,边摸了摸后脑勺。

“嘿,回家哩?”有人向他打招呼。

“嗯,回了。”言毕,他径直往南,家在那个方向。

“以后别喊他了,倘他人闻言,误认你也疯了。”当约定俗成的观念深入人心时,稍微有点偏差就会引来反驳和纠正。

他是人所共知的疯子,在街上多年百无聊赖。传闻,原是拼搏奋进之人,多年苦辛,生活还像一滩死水不泛波澜,村中同辈渐出人头地,其怨尤经年愈盛,浑浑噩噩活着,好像疯了。

凌晨五六点,四处奔波的菜商如约开街。东方既白,一蓬头垢面,满脸胡渣的男人打南边漫不经心趿拉而来,眼睛下面一圈黑晕,卡其色西装嵌几块灰渍,一双解放鞋四季翠绿,温暖了整条街道。他将双手抱于胸口,交叉着,尤显臃肿,走到菜市场,仅用目光触摸一切,对任何事不起兴致,双唇微颤,嘟哝不息,像练习砍价。已而,又步至农村客运车停放地,后背驮着双手,两肩略垂,腰有些弓,解放鞋与汽车绿漆相映成趣。他走累了,随处而栖,阳光穿透黑发,能窥见嵌于其间的微尘,目光像逃犯一样,无声中喝退众人。

“听说,他装疯卖傻,意识非常清醒。”有人窃窃私语,躲着他。

天光正烈,街市仿佛按下慢放键,一帧帧悠然浮现,有条不紊。疯子头上沁出颗颗汗珠,晶莹的闪着亮,沾衣欲湿,他兀自在街东绕西转,一如清晨。


“貌似有恙,不像伪装。”

“谁会平白无故作贱自己呢?”一声声反驳震耳欲聋,将那怀疑的表情与刻意的回避扩充千倍万倍,无数人化作颇具威严与公正的法官,那是一场未经审理的判决——他是彻头彻尾的疯子!

“大疯子,爱逛街,碎嘴子,解放鞋。”人们宛若翘首以盼荣归故里的英雄,企一睹风采。如今,人群对“英雄”熟视无睹。

我,也许游走于清醒与模糊的边缘。大脑忽胀忽缩,希望与我做笔交易——那更像逼迫。于是,我被终身剥夺了勤勉的权利。当然,发奋、坚韧、拼搏诸如此类亦同沦禁区,倘我重执旧念,必坠入意识混沌的深渊。

我从此过上平静生活,从未像此刻这般清醒。

“我是疯子。”出门前,我照例走到镜前暗示自己。镜中所呈不修边幅,衣衫脏臭的样儿——“勉强及格喽。”无疑后,这才欣喜推门外出,恰是朝暾初上,灿若焰火。

在街上表演便达一整日,披星戴月。那种表演——我在脑海里进行表演,路人皆熟。为使人物更加逼真,常深陷角色无法抽离。

我这样的疯子真是不多。他们向我问候,态度很真诚,看!我是多么受人尊敬的疯子呀;闭目养神时,他们离我远远的,轻言细语,恐惊扰我,瞧!多么善解人意啊。我热爱这街市,享受着美妙氛围,有时情到深处,不禁遗忘了汗出如浆的失态。

多年间,街人习惯了我的存在,更习惯扮演的角色——疯子。假使我忽归现实,怕也搅了大伙的雅兴。于此,疯子即我。

03


村庄很小,端一杯开水从村头至村尾,依旧滚烫。村子以传统种植农业为主,千百年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村有八九十户,但学风不盛,笔杆似比锄头重,其群以与生俱来的天赋耕耘一畦畦丰沛饱满的庄稼田,青黄相接。一条淙淙溪流由南向北滋养这片土地。

他体态瘦削,有些穷困,却自视清高。在村里走着,嘴吐瓜子皮儿,瞅这摸那,心有嫌隙:这群农民有何作为,大字不识一箩筐,终日埋首苦干,守一亩三分地,年老带一身病见阎王。对方哪肯示弱,唤其“呆子”,大伙心知肚明,从不将事做绝——嘴上不说,心里跟明镜似的,咬文嚼字的学问有甚用,还不是混得人模狗样,活脱脱一穷痞儿。

呆子生性好酒,缥缈欲仙的感觉令他忘乎所以,由人化仙,仿佛睁眼闭眼的功夫。其眼见笼中鸡鸭,引为挚友,将头凑近,叽里呱啦却饶有感情,对面如尊尊塑像,目光炯炯,不时嘎嘎以示附和。忽然,他用力扯开笼门,其群先是探头探脑,继而放下警觉慢条斯理走出。家禽成了知音,清醒时,迷惘时,欢欣时,悲叹时,一有时间,呆子便同它们谈心。虽沟通有碍,仍可读懂双方眼眸荡漾的沉默语言。

呆子自小是病秧子,后染恶疾,不复饮酒,生活鲜有盼头。流言蜚语如雪漫,村人的眼光愈发冷峻,呆子沦为笑柄。听几首不厌的曲子,写几篇隽永传神的文章,或翻几本泛黄的书籍。生活仍可再丰富鲜活些。骑行、散步也挺好,可锻炼孱弱身体,间或领略别致光景。一切安排恰如其分,实为巧妙的障眼法:听歌、阅读、写文章,所有行为皆被深锁居室,一种自在的冷冷清清;散步、骑行好像永无止境,远方的远方依然漫无边际,不过是更大空间里的冷冷清清。他在酝酿别开生面的越狱计划——逃离村庄,躲避邑人。然窗外依然人声嘈杂,屋外仍有熟人乡音。呆子不兴合群,独处无悲,倒反叫人不拘一格。

呆子喜好传统文化,常埋首旧纸堆中追本索源,饶有兴致。更有一怪癖,常出入断壁残垣的片片废墟。破烂老旧的气息于他而言,亲切又温馨,如冬酝酿一季只为专注一种凄美。他想象当年盛况,编织繁盛的梦,睁眼已人走茶凉,心生哀叹,又乐此不疲。在永远跋涉中,穿过一堆堆废墟。

他爱传统,也反传统。村中本主崇拜,他嗤之以鼻;去庄严肃穆的佛庙,从不磕头祈愿。人乃真实、可摸可观的活物,尚可三人成虎,何况缥缈虚空的诸佛神仙。他在借神佛之名对抗整个村庄。

按照我国传统习俗,每逢农历初一、十五,广大群众有到寺院烧香礼佛、祈福求安的习俗。佛教规定信佛者初一、十五要吃斋、诵经、敬佛,相当于礼拜日,进而在民间流传开来。此村风俗乃忌吃鸡蛋;妇女忌洗衣裳等。他掐准日子吃鸡蛋,言之凿凿:“若人之将死,恰逢初一、十五,心念鸡蛋,是固守传统,引憾而终;还是打破桎梏,含笑九泉?”

某一日,街市忽现一身影,由南往北,一会儿又从北向南,以后,准时出现——街市东边那片阔地属呆子的村庄,相隔三四百米。

“来了,今儿有点早嘛。”大爷盛好一碗豌豆粉,唤呆子自行添佐料。他们的交谈短促到以秒计时,相处的十分钟,亦不足一日的百分之一。在无限近距离交易以后,二人分道扬镳。如此循环已达三载。

“来份饵块。”这是街上唯一一家英凤烧饵块。“紫米或白米?”呆子作出选择。

“你在哪里上班?每天见你起挺早呀。”店家是一面色白净、声音甜美的女孩,二十来岁,长得清清秀秀。

“散步、吃早点算么?”呆子笑意如同堆砌,表情有些僵硬。

“哦——”对方低头翻弄饵块,不复言语。

“您慢走,欢迎下次再来。”女生佐以微笑,呆子再未至。

他漫步在街,发觉人们眼神怪怪的,像在窃笑。“天天逛街,无所事事样儿,莫非与那俩儿一样,有毛病?”

“不不不,可能是好吃懒做之徒。”

“咱还是离远些,免得惹一身晦气。”


风不时刮来冷言冷语,积压在空中,厚厚的,远方响雷四起,雨就要来了,天被倏忽掐断灯芯,伸手不见五指。地上湿漉漉的,呆子摸摸全身,竟出奇干燥,还烫手。“滴——”一声巨大的鸣笛从身旁呼啸而过。街上热闹如初,熙熙攘攘的人们出入各种商铺,无意瞥一眼周遭世界。呆子感到一阵晕眩,初阳又抬升了些,影子稍短,仍毕恭毕敬跟着。

“走,一起回家。”一村人逢遇呆子,走近,若无其事地说着。

清晨,睁开倦眼,又寻见一缕薄薄的阳光,透过窗帘,轻轻蔓延床边,整个人似坠玄妙世界。

我扯开被子,穿衣叠被,置身阳台。光较先前强了些,从树林缝隙透过来,散射出极美的细长光柱,空气中沉淀一丝清冷,耳畔拂过醉人的风。一只蜘蛛从瓦缝溜走,像寻找第一缕阳光照射的巷口。我的影子覆住四处张望的蚂蚁,它不回头,一直向前爬。我从裤兜取出一粒糖果,剥糖皮,把糖嘬得咂咂响,将揉得发皱的玻璃糖皮附眼,眺望青山,所见一切柔和含蓄。我撑开双臂,打哈欠儿,喝下一杯水,回屋套上外衣旋即趿拉拖鞋,只听见楼梯间响着一个拖沓的脚步声在远去。

乡村茅房弥漫腐熟的臭味,蚊蝇横冲直撞,体态丰腴的蛆虫饶有韵律朝前蠕动,与一粒粒金黄色水乳交融。我细察脚下生命,企像昆虫学家法布尔有所成就,又忙干咳来提示厕外急进之人。昨夜未漱口,有些作呕,用手捂嘴,哈气儿,被掌心所遮,上扬沁入鼻腔,脑中晕眩忽起爬满裂纹,呼吸急促。与此同时,肉眼瞧不见的氨气由脚下狭长空间蒸腾而上,几抹似曾相识的味儿繁繁密密融一体。

我惯常地脱掉出恭专用外衣,氤氲的臭烘烘席卷四围。返至洗漱台,镜中人面无表情,门牙缝儿尚嵌一丝青葱残渣,挤完牙膏胡乱刷着,清水一漱,拎毛巾草草了事。

出门,行走普通不过的乡间小径,上街买早点,逢遇熟人,互问近况,又擦肩而过,一天的生活渐入佳境。如梦初醒的我依然瘫床,花半小时,有时达一小时,预演生活。

回到现实,入街散步,川流不息的柏油公路是必经之地。迎面而来的大小车竞相博弈,你来我往的行人匆匆一瞥,转瞬即逝,街道两侧几容不下这群过客,仅存几道狭窄的冷清一隅供人遁逃。那远远携雷霆万钧之势轰轰而来的卡车,响着山呼海啸的震动,巨型车轮碾压地面,跳跃的石子纷纷惶恐不安。我们皆为弱者。訇然作响,我不幸卷入车底,生命由之终结,倘再幸运些,亦剩残缺不全的皮囊。

前方有座桥,名曰:海虹桥。桥下终年流淌的海尾河波澜不惊,只是悠悠缓缓的状态,色泽如墨般浓黑,像一滩死水,怒目圆睁。每回从桥而过,我几不俯探河水,河心似卷着旋儿,一个恶魔在水下,施以巫歌,叫桥上人自以寻得人间仙境,甘心情愿跳入水中,笑容满面沉入河底。我已在水中挣扎多时,岸边人却在讥笑故作姿态。一双强有力的大手使劲拽拉,我愈发下沉,早透不过气儿。“他们”刚刚死在河间,欲要我陪葬,最终,我浮尸水面,面色惨白,目光惊悚。我被湖水深深淹过,早成梦魇。

一中年男士身材魁梧,悠然骑车从旁驶过,其腿颇长,足可平放地面,略观身长六尺,一双女性肉色丝袜赫然跃眼。我面露不屑,眼前勃勃英姿全部扭曲。我古板传统——男女有别,世界已不如黑白般泾渭分明,中间尚存灰色地带,谁能说清。

他很快消失,我不复窃喜,反而黯然神伤。他很高,我又坠自我拷问。我不及五尺,这是现实。踩上大石头,厚度俨然成为身体的一部分,我如此高挑,所观之物、视角与往日有天壤之别。

我有夜盲,犹喜傍晚散步,有时经过街市。白天,可百米寻人,毫无错漏;但当暮色深沉,寻不得点点星光,又成暗夜中摸黑的盲行者,尚窥见些许,但大部分仍是混沌世界。夜间,车流渐少,速度不快。三三两两的汽车渐近我,慢慢停下,一名名熟人摇下车窗,同我旧事重提;有人走下车与我拥抱,夜温暖得有些漫长。——他们放慢车速,未料,是礼让行人。深夜归家,大门石阶不知来去多少年,若不掌灯,仅小心翼翼挪移,非常懦弱。

深夜,落了一场雨,母亲牙疼早早入睡,脸有些肿,虽闭眼,脑中却异常清醒,毫无困意,只身在床翻来覆去。父亲类风湿又犯了,人变得僵硬,仅长期抽烟而生的咳嗽生机勃勃,他变得萎靡不振,搁床便倒。模糊的疼痛,无从感知;清晰的折磨,一眼可窥。

雷电交加,夜在欢庆一场盛事似的。翌日晨,我起床时并未寻见父母,往常他们应在打扫卫生了。入卧室,床上躺着两具冰冷的尸体,痛苦的表情中又含淡淡笑意。——狰狞的夜终于吞噬了他们,已达数次。

04


三人所至街市名叫天马街。

天马街的行走方式,是四面八方、南北走向、东西延伸,已无关紧要。至少,从现状而言,214——一条南北纵横的国道将其一分为二,大方向上,是南北交融,往小而言为穿越国道,在西东商铺间各取所需。

傻子与呆子居东村,分属两个自然村,疯子住西庄。均处天马街以南。

呆子买早点南归时,逢遇疯子朝北而来,解放鞋不时蹦出刺耳尖锐的咯咯摩擦声。二人目光相对。

“一刻也不消停,真他妈烦人。”呆子恨得咬牙切齿,在心里咒骂。

“切,还不是如我游手好闲,有甚得意,老子比你过得清闲。”疯子不甘示弱,用眼神回怼,挑了挑眉毛。

“与一个疯子较真,不值得。”呆子举步生风。

暮色四合,呆子散步至街,疯子正打道回府,这样的相遇几不变化。

傻子的行踪并无规律,白天若隐若现,有时深夜乍现,令人惊悸。有一天,天未黑透,呆子径直向北,傻子见状,赶忙以衣遮面,岿然不动。西边,晚霞分外迷人,氤氲着一抹柔和的空灵恬静之美,呆子借故迷醉其间,久久不离。傻子在旁时而扯衣,透过缝隙窥探进展,有些着急,耳廓已定型,与肩平行。

二人就这般僵持着,直至腿酸手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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