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连载:
接上期:
三、民力供献之伟大
本县为军运动员民力,已达最高限度。而人民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每遇征集,辄自数十里或百余里之外,爬山越岭而来,终年赔累,病饥而役死者不知凡几,折磨困惫,毫无怨尤。爰仅择要纪之。至联运伕额分配及其联运详情,统计如下表:
乙·绿资公路之修筑(附述疏滩)
自三十二年6月敌寇溃退出境,越渡大江,甚形狼狈,一战惨败,而卷土重来之念,必未稍戢。回观战事究至何日结束,当时亦难逆料。政府为增强军运,衔接施巴公路,以利东指,时在全面战局之捩转、胜利来临之前,当局遂决定兴修绿资公路,疏浚清江滩险,并赶制木船,以达长期防御及配合反攻之需。
当时本县所居地位,正属举办数项工程之冲。如言公路,资坵为绿资公路之终点;如言疏滩,则清江流经本县达百余公里之长,且滩险多杂陈县境;如言造船,本县木材、桐油尚称蕴富,自是设置造船厂之理想地。
县府为便于动员之进行,遂于同年7月9日,成立长阳县协助修路、疏滩、造船委员会,推定邓议长国琪、李副议长地文、邓书记长开圣、曾干事长超凡、陈理事长善辉、袁理事长履墀、吴县长雨桐、任经理古泉、邹经理福田为委员,吴县长为主任委员。除县府秘书担任本会秘书外,下设总务、财粮、材料、民工等4组,由方秘书秉健、杨副所长伯章、郑秘书美林、毛科长鹏分别担任。然以工程浩大、时间迫促、计划稍欠周密,致使大部人力与物力俱未发生高度效果。回忆曩昔,亦憾事也。分述记之(造船情形列于第二节《物力动员》项目叙述)。
起点:自巴东县之绿葱坡(距巴东县城60里)至本县之鸭子口,全长270华里。
指导机构:六战区长官司令部绿资公路及清江造船指挥部。
征工对象:长阳、五峰、巴东、利川、建始、秭归、宜都、兴山等八县。
施工经过:三十四年6月8日,奉六战区长官部电:以修筑绿资公路及疏浚清滩,应由本县征集民工3000名、石工1000名,统限6月16日前集中巴东之东乡门,至新码头及本县渔峡口至茅坪之间。县府即察酌各乡伕力情形,订定本县《修筑绿资公路及疏滩民工石工征编暂行办法》分发各乡,限期集中各指定地点待命。
附《绿资公路及疏滩民工石工征编办法》
长阳县修筑绿资公路及疏滩民工石工征编暂行办法
一、本办法遵奉第六战区司令长官部本年已齐略继电规定办法订定之。
二、民工征集按紧急征集办法办理。
三、各乡民工石工配编如左:
资泉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每分队50人)、2个中队(每中队150人);石工50人,编为1个分队。
西城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每中队150人);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马水乡:民工300人,编为6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龙杨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都横乡:民工300人,编为6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刘杨乡:民工250人,编为5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大蔡乡:民工300人,编为6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5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5人)。
平社乡:民工250人,编为5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80人,编为4个分队(每分队20人)。
磨峰乡:民工300人,编为6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100人,编为5个分队(每分队20人)。
龙永乡:民工250人,编为5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津泉乡:民工200人,编为4个分队、1个中队;石工60人,编为3个分队(每分队20人)。
均东乡:民工150人,编为3个分队、1个中队;石工20人,编为1个分队。
高城乡:民工150人,编为3个分队、1个中队;石工20人,编为1个分队。
木桥乡:民工100人,编为2个分队、1个中队;石工10人,编为1个分队。
沿头乡:民工300人,编为6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80人,编为4个分队(每分队20人)。
青天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贺纪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榔茶乡:民工400人,编为8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井秀乡:民工400人,编为8个分队、3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沙冷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枝龙乡:民工500人,编为10个分队、3个中队;石工5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5人)。
傅红乡:民工600人,编为12个分队、4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渔鸭乡:民工500人,编为10个分队、3个中队;石工40人,编为2个分队(每分队20人)。
天连乡:民工400人,编为8个分队、3个中队;石工30人,编为1个分队。
桃园乡:民工350人,编为7个分队、2个中队;石工20人,编为1个分队。
以上共编民工162个分队、5个中队、18个大队;石工45个分队。
前项编队,系以乡为单位。凡一乡调派2分队者,即编为1个中队;调派1分队者即并入其他中队管理。石工以20人为1分队,20人以上不足2分队者仍编为1个分队,2分队以上不足3分队者平均编为2个分队。
四、中队以上设立大队,大队以3中队为1大队,由本府按调用中队编定之。
五、大队设大队长、〔队〕附各一人,均由本府调派,其编制及必需费用另案规定。中队设中队长、〔队〕附各1人,特务长1人。中队长及特务长由乡长就队附及乡公所职员中遴调之,其编制及必需费用另案规定。分队设分队长1人,由乡长就保队附或其他人员调派。班设班长1人,就民工内挑派之。
六、石工以分队为单位,分队长由乡长就石工内挑派能力较强者担任,送交时仍由乡派员率领至指定地点报到。
七、调用人员另不支薪,自带本身食粮。班长仍实地工作,领支其应得粮费。
八、民、石工队番号。大队冠以县名,如:长阳县民工第○大队。中队冠以本乡乡名,如:某乡民工第○中队、某乡石工第○分队、某乡民工第○中队第○分队,由各乡按配编中队数目自行挨序编排。
大队、中队章戳式样另令规定刻用;分队行文概用分队长私章,不另刻章戳。
九、各乡如石工缺乏、征集困难时,照左列规定办理:
1、石工如在部队工作,各乡力量不能征得时,即报县办理。
2、如在乡境内作公私工作时,饬即停止,一律应征,违者报府办理。
3、如有逃匿他乡,由管辖乡查明,商请逃在乡份协征。
十、各乡编组之民工队,由本府遵照规定及事实需要,就各乡情形,随时以命令调用之。石工一次征调应用,集中地点,随时以命令规定之。
十一、各乡调用民工队,由县按各乡路途远近,半月或一月更换一次。其更换民工队应俟接替民工队到达之工作地区接收工程后,始得离开。石工各乡能设法征调更换者,比照民工队办理。
十二、各乡调用民工队或石工队,应按队造具名册3份。以2份随同民石二队送交指定集中地点之管辖大队部点收,以1份报府核查。更换时之民工、石工队名册,即比照办理。
十三、各大队部接到各乡民石工名册,照册点收后,即以1份送指挥单位报到。
十四、各乡调用民、石工队应带工具器物如左:
1、民工每人自带锄头一把、粪筐(或篾筐、背篓)1个、棕绳子1根。
2、每分队佩带扁担10条、斧头5把、镰刀5把、锯子2把。
3、每人自带碗筷1套、被盖1床(或2人共1床)、草鞋若干双。
4、民工工具修理费,每人一次性给津贴400元;石工工具修理费按实发给。民工由大队部向指挥部具领,按分队转发;石工由分队长直接具领转发。
5、每人须带棕蓑衣、斗笠各1件,黄豆一老升(到后交队随领价款)。
6、每人应带饭碗1个、粮食1个月之外,各带4天预备粮。
十五、民石工宿食规定如左
1、民、石工食粮,自报到起,每人每日发给包谷40市两、盐4钱。民工津贴12元、石工180元。来程食粮自备(到达后补发2日),回程发给2日。
2、民工宿舍:就住工作地区附近民房。
3、民工食用苞谷所需磨礧,由工作地区之乡保甲负责。
4、柴火,由工作地区之乡保长指定地区,自行砍伐。
十六、民石工食粮、盐、工资领发规定如左:
1、民工由大队部统筹具领,就工作地区发给中队转发。
2、石工由各个分队直接具领。
3、民工分队具领粮费,应出具领据向中队具领。
4、由大队部按半月或一月,造具清册检出领据,报府核查。
十七、民石工管制规定如左:
1、民、石工如有逃跑,由管辖队层报本县府,饬原乡缉送惩办。
2、逃额仍由原乡征补。
3、如有已领粮费尚未工作者,按日计算追赔。未领粮费者,计日提存层报本府办理。
十八、民工副食医药及死亡抚恤,俟请示后,以命令饬遵。
十九、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随时以命令修改之。
二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施行,并分报长官部、省政府备查。
至六月二十五日,本县民工俱已征集前往指定地点施工。惟原指定线路尚未测绘,临时改调东乡门以西施工。计工作约2公里时,东乡门以东即已测绘完竣,即又调回原指定区域施工。
正工作间,忽奉长官部7月15日电:饬本县应调一中队民工至清滩、锁凤湾工作,县府即调都横中队前往。
8月12日,长官部以路线改变,再令本县继续征集木工3000名,限8月21日前集中幺姑坪至东流沱间待命,并向野三关工程指挥部报到。时已胜利到来,各邑俱在狂欢迎接胜利之际,而长阳人民仍遵命攀越高山沟谷之间、山野无毛之境,千万民工露宿林石、折枝为炊,复值炎夏,雷雨靡常。施工之艰巨,不亚雷多公路当日情形。赴役斯区,其惨苦实令人难以或忘也。县府一面征集,一面向层峰籨请,以秋收在即,征集困难。旋于8月16日奉准暂缓征集,至此民力稍息。旋即长官部前进武汉,此一艰巨之工程,方告中辍。
下期内容:疏滩工程、战时本县壮丁之征集、本县知识青年从军之壮举。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