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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位风流的谭夫子

天门市地标——陆羽公园(图片来自网络)

清代康熙年间(1654—1722年)后期,有一位博学风雅的“谭夫子”,从他的家乡——湖广安陆府景陵县(雍正四年改为天门县,即今湖北省天门市), 来到省内荆州府长阳县担任教谕。他在长阳待了十余年,是明清时期任长阳教谕时间最长的一位。在长阳,他勤课生员、提振士风,业余诗酒自娱、歌山画水,称一代宗师,数风流人物。他不遗余力在长阳弘扬“竟陵派”文风,使“重视作家个人情性流露”逐渐成为文人的自觉,为长阳日后在清代文坛争得一席之地奠定了基础。他勇于上书朝廷,直言容美土司肆意侵占长阳土地,从而使朝廷果断推翻之前所立“汉土疆界碑”确立的基调,否认容美对白溢、麦庄的所有权,为日后改土归流张本。雍正七年(1729年)时,他以能擢升陕西泾阳县丞,依然以儒雅风流襄治,“不啻如在长阳时”。

这位赫赫有名的谭夫子,名字就叫谭一豫。

但得文字洗乔野,便须把臂入学林

谭一豫,字崇叔,廪贡生,是清代湖北著名文化世家——天门谭氏家族成员。他的嫡伯曾祖,便是与钟惺共同开创著名文学流派——“竟陵派”的明代晚期著名文学家谭元春(字友夏)。

明崇祯六年《新刻谭友夏合集》书影

谭一豫的曾祖谭元方,是谭元春四弟,字正则,又字隐林,明天启甲子举人,历任高苑、汶上知县,苏州海防同知,柳州、庐州知府等职,以安庐兵备副使致仕,为政干练,政声卓著。祖父谭筍,为元方独子,字林表,拔贡生,好读书,授教谕不就,“莳花种竹,以笔墨自娱”,曾倡修景陵县学宫,并集伯父元春未刊诗文,刻行《岳归堂遗集》行世。其父谭孙迈,为谭筍长子,字端嗣,性和厚,由岁贡授靖州训导,后以谭一豫贵,敕赠修职郎、长阳县教谕,他敦尚实学,俸入半资贫士。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谭孙迈在靖州时,曾单骑深入苗疆,擒拿奸民,有勇有谋,实非一般文士可及。这件事,给他的儿子谭一豫竖立了最好的榜样。

谭氏家族深厚的家学渊源,良好的家风家教,加上长阳倚山抱江的秀美山水,造就了儒雅风流的谭一豫。

长阳地处鄂西山陬,旧时素为左迁或冷放官员之地。在谭一豫之后,方璲(汉阳人)于乾隆初期以副榜放长阳任教谕。来长之后,方氏就曾发出了“水似青罗牵别绪,峰如紫电割愁心”的感伤。事实上,也可以理解他的这种心情。

但谭一豫不同,他不仅不悲伤,反倒怡然自乐。迁客骚人眼中的“穷山恶水”,在他的眼中却是“明山丽水”。灵秀的清江山水陶冶了他的身心,启发了他自由创作的灵感。“学署在凤凰之麓,户楹岚翠,帘幙云烟,吟情帧态,正不须携笻远索矣。”(乾隆《天门县志》卷十四《宦绩·谭一豫》)在清江之滨的长阳县城,他朝夕吟咏,与诸生互唱和,天天在开兰亭盛会。他不但工诗,而且善画,且绘画水平高超。据乾隆《天门县志》,其画作,“王右丞(王维)沈石田(沈周)流亚也”。道光《长阳县志》,称其画仿倪高士(倪瓒)。在长阳,他曾在其所作扇画上题诗一首云:“家住溪南七里桥,寻山那复计山遥。村村红叶村村酿,一曲平沙酒一瓢。其诗有“渔洋神韵”,为长阳历代文人传颂至今。

谭氏当时虽为长阳最高学官,但他丝毫不以师尊为倨。《湖北通志检存稿》卷三《天门谭氏传》中说,谭一豫“性洒脱,与诸生不以束修为礼”。所谓束修,指的是拜师礼。在封建社会,生员给学官供奉束修,一直习以为常,甚至还给了一部分学官借机敛财的机会。但出身于诗书世家的谭氏,在乎的哪里是金钱呢?他看重的是学生是否可造。而评价学生是否可造,他认为,就是看他为文是否独具风格,抒发真情。“但得文字洗出乔野,相见便须,把臂入林。”(乾隆《天门县志》卷十四《宦绩·谭一豫》)谭一豫为什么坚持这一标准?这是因为他作为“竟陵派”的传人,信奉的是“重视作家个人情性流露”这一祖训。正如他乾隆十二年所作《泾阳县志序》中,这样写道:

“往承乏长阳学谕十余年,用祖友夏(伯曾祖谭元春之字)公所传遗教,与博士弟子共切劘,犹冀相与有成。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他所倡导的“洗出乔野”是在基于遵奉封建社会基本规范下而言的。但是在那个时代,他的这一思想,还是给长阳吹来了一股清新之风,成为启迪学生思想、培育个性文人的一剂良药。

如今闻名全国的清代长阳诗人彭淑(字秋潭),和那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深受谭夫子影响。在夫子离开长阳半个世纪以后,彭淑先生凭借先辈遗闻,作诗怀念这位谭夫子。诗曰:“问讯溪南七里桥,西沙渡口抱琴招。何人得似谭夫子,一曲平沙酒一瓢。饱含了长阳后生们对谭夫子的景仰之情。

条陈容美侵汉地,力推改土固集权

雍正王朝时,中国进入“康乾盛世”之中的盛世,维护和不断巩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成为时代发展的必然。在历史大势下,鄂西地区始于元代,持续时间长达近四百余年的土司制度越来越暴露其反动、没落的一面。于是,裁撤土司,改土归流,便列入了最高统治者雍正皇帝的备忘录,紧锣密鼓地逐步实施。鲜为人知的是,当时身为长阳县教谕的谭一豫,在“改土归流”过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一个角色。

在鄂西诸多土司中,与长阳关联最大的是容美土司,对长阳危害最大的也是容美土司。

长阳元代初期的疆域,根据《大元大一统志》(成书于元成宗大德七年,即1303年)记载,西南及正南分别与慈利、石门二县交界。换言之,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和鹤峰县的绝大部分地区,当时都是长阳的县域。从元代至大元年(1308年)起,蜷居于长阳西南边境上的容米洞蛮(容美土司的前身),凭借险远,夜郎自大,开始蚕食中央王朝的州县土地。巴东、建始、慈利、施州、石门均受其害,而长阳受害最深。据《元史》记载,元泰定帝泰定三年(1325年),容米洞蛮“寇长阳县”。经过了容米洞蛮的侵略杀戮之后,长阳土地和人口锐减。根据宋元以来方志记载,宋元时长阳有十三乡,而到了明初时仅设三乡,即是明证。然而不可思议的是,容米洞蛮的暴行却得到了元朝政府的纵容。在元代民族分化政策的导向下,元朝政府对其剿抚并用,遂开“以夷制夷”土司制度先河。从而到了元至正十年(1350年),元朝政府完全默认容美侵占长阳结果,建立容美军民总管府,容美土司正式产生。至元末明初时,容美土司先后通过强占、“买管”等方式,将原长阳县西南部大片地区(即今鹤峰县大部、解放前的五峰县西部)据为己有。明承元制,设容美宣抚司,下属椒山玛瑙、五峰石宝、石梁下峒、水浕源通塔坪四长官司。容美土司的建制,后来又延续到了清代。

明清时期的容美土司,逢乱世,便出兵侵占长阳;逢盛世,便用利诱、诈骗等手段“买管”长阳县内土地。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容美宣抚司手下的水浕安抚使司长官唐镇邦,趁李自成攻占北京之机,率“蛮兵”一路直下,攻陷长阳县城龙舟坪,致使“城郭丘墟”“居民逃亡过半”。因时局不靖,直到清顺治四年(1647年)时,县城仍为土兵所盘踞。土兵在其所过所占之处,极尽烧杀抢掠之能事,惨无人道,令人发指,相关事实详载于长阳旧志之中。从明代开始,容美土司在邻近的长阳安德、安宁等乡一些村庄,以私授土官、强行购买等方式,实施买管,而这些汉族地主头目也恬不知耻,乐于以土司的亲人自居,摇身一变成为土官。在土司及其在长阳的爪牙欺压下,许多长阳人民失去管业,沦为奴隶,境遇十分悲惨。

清朝统治者入主中原以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逐步形成,容美土司的暴行有所收敛,这给了受土司长期压迫的长阳人以反抗的机会,开始利用法律手段作斗争。从康熙年间开始,长阳人不断控告容美土司,虽然几经上级有司会勘,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悬而未决。不过,不断的纷争,也引起了中央政府和湖广有司对容美去留的思考。雍正三年(1725年),容美土司因侵占鱼翅滩、柑子园、白溢、麦庄一带界,再次被长阳民众控告。同年,为解决这一纠纷,湖广总督、巡抚等委官员,会同容美土司田旻如详勘,确定白溢、麦庄归容美管辖,鱼翅滩、柑子园归长阳汉民赎回,并立“汉土疆界碑”数座为界。

位于今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漂水岩的“汉土疆界碑”(图片来自网络)

但是,这次看似郑重其事的“勘石定界”,并没有从实践层面彻底解决容美与长阳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表面上看,这只是土司与长阳汉民之间的矛盾。但实质是,半割据状态的土司统治已与逐渐强化的中央集权水火不相容,中央政府越来越需要逐步收回此前被土司逐渐攫取的土地与户口管理、赋税征收等治权。(孟凡松,《赋役制度与政区边界——基于明清湘鄂西地区的考察》)而就在这个时候,长阳教谕(县丞衔)谭一豫的一道奏折横空出世,助推了中央政府策划的“改土归流”进程。

大约在雍正四年底至五年正月间,谭一豫经过调查,奏陈《长阳地方土民侵占汉地并请在该地立界碑及移驻武员折》(《宫中档雍正朝奏折》第27辑第919—920页),要求采取果断措施,抑制容美土司“土侵汉地”的行为。他在奏折中,这样反映到:

“长阳……俗尚节俭,命盗两案从所未闻,但有土侵汉地一事为士民痛心切齿者。……未有逼近内陆、阳奉阴违如容美土司田旻如者也。旻如系老土司田舜年之子,曾入内籍为通州州判。……乃旻如贪暴性成,将长阳之白衣、麦庄、蹇家园数十处方圆数百里攘为世守之业。前此肆害边境,臣虽耳闻,尚未目击。至康熙六十一年,土人百余人直入长阳腹地柑子园开垦。士民望风胆落,男妇奔徙,控告在案。承审官差提质审,旻如将要犯藏匿抗拒,五载悬案未结。逮雍正四年长阳知县募民垦种,有蹇姓族众回蹇家园籍领垦。旻如遣人诱以多金,令其远去。蹇姓坚执不从。旻如带领千余人亲到白衣、麦庄,声言巡边,喝令土人勿得糶粮与蹇姓。适蹇姓糶有内陆谷米。旻如纵人抄抢,并农器什物,毫无保留。……数年之内,两次侵凌,平昔猖獗,不问可知。

因为符合民心,顺应大政,很快,小官员谭一豫的这封奏折便引起了高层的重视。

雍正五年正月,湖北巡抚宪德上报雍正关于此事的处理结果:第一,关于柑子园、鱼翅滩等处要求汉民赎回的土地的价银,已经交给容美“领收讫”。容美业已“造具图册”将之退还长阳,且“住种土人已经搬移结案”。这是处理雍正三年初划分汉土疆界的遗留问题。第二,关于雍正四年发生的蹇家园等处土地争端问题,派蕲州知州王玠前往会勘处理,容美也表示放弃对蹇家园的土地要求,“不独从前争垦之上洪宇(即今“红渔”,在今五峰采花乡境,下同)地土尽听蹇凤等耕种升科,并接壤之下洪宇田地俱情愿退归蹇凤等管业住种”,且已“取具印领遵依图册碑摹申送到臣”。(《湖北巡抚宪德奏报容美土司已将侵占长阳县土地退归折》,载《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8册第874—875 页。)雍正阅过宪德奏,将之发回让宪德与时署湖北总督傅敏同看。

二个月后,傅敏《议覆谭一豫条陈容美土司事宜折》上达雍正御览。傅敏在奏折中认为,容美土司田旻如虽然贪暴诡谲,但能遵守汉土界限,“即与长民互争田土,一经委勘,已即遵法退还”,“未便”“遽尔加兵”。不过,谭一豫条陈中所提到的“白益、麦庄二处”,据“图志所载”,确实在“长阳县界内”,“应令该土司退还民弁”,“此外凡有明末占去地土,俱按舆图界址一并清查,令其吐退”。只是桑植、保靖二司正在“酌议改流”,容美清界之事应该暂时缓一缓。对此,雍正朱批云:“甚是,应如是”。(《署湖北总督傅敏等奏议覆谭一豫条陈容美土司事宜折》,载《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九册第 276—277 页。)

雍正皇帝的这一朱批表明,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他支持推翻雍正三年成案,否认容美对白溢、麦庄的所有权,为日后改土归流做了铺垫。果然,在谭一豫上书八年之后的雍正十三年(1735年),中央政府即正式废除容美土司,以土司历代强占之地,并拨长阳等县地,添设长乐、鹤峰二州县。至此,危害长阳至少432年的容美土司走到了尽头。

谭一豫上《长阳地方土民侵占汉地并请在该地立界碑及移驻武员折》及其处理结果,是雍正王朝在鄂西南地区“改土归流”的一个重要转折点,在鄂西南地区发展史上是浓墨重彩的一笔。

安顺学院政史与法律系副教授孟凡松博士在其《赋役制度与政区边界——基于明清湘鄂西地区的考察》(《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7卷第2辑)一文中认为,谭一豫的条奏,更像是湖广有司系统为了实现容美改土归流而有意设计的一个环节。这个观点可能有一定道理。但无论是上级授意,还是出自民心,谭一豫的这个行为都是极其正确的。在时代大势之下,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识时务者为俊杰。

辞别楚北赴关中,佷阳勒碑志去思

雍正七年(1729年),朝廷为表彰谭一豫在长阳学务管理和推动“改土归流”方面的贡献,将其擢升为县丞,去通都大邑陕西泾阳任职。在他离开长阳之时,士民们依依不舍,攀辕卧辙,十里相送。据乾隆《天门县志》记载,谭离开长阳以后,长阳士子特意“勒碑志思”,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后人永远记住这位对长阳作出卓越贡献的谭夫子。当然,面对这个自己工作生活了十余年的小城,谭一豫也觉得难舍难分。此时已经进入老年的谭一豫难免恋旧,面对曾朝昔相处的清江山水,不禁感怀万千。长阳的青山绿水陶冶了他的性情,丰富了他的阅历,完善了他的人生。当然,他也终未辜负长阳这片土地。在离开长阳,赴任泾阳之际,谭一豫写下了《将之泾阳》组诗,回忆在长阳的美好和自足,充满对未来的顺应和无畏。

其一:不赖诗书力,聊分隙壁光。腹枵难再忍,腰折究何妨?未足乘肥马,终当噉瘦羊。儿孙应笑我,白首佐琴堂。

其二:闻说泾阳水,今来比渭清。尚能供汲瓮,料可涤尘缨。未试烹鲜术,空留结网情。丞哉宁负我,高枕听松声。

谭一豫总纂的乾隆十二年《泾阳县后志》书影

到了泾阳县,谭一豫依然保持在长阳时的那分责任感和风度,“以儒雅风流襄治”,认认真真地履行知县佐官的职责。不过,在他抵达泾阳之初,可能是当时的知县觉得他年老,并没有给他分配重要的工作。然而谭一豫却说:“每念食禄频年,涓埃未报,纵不敢越俎,宁不如抱关者乎?”在他看来,不认真履职便对不起朝廷发给自己的俸禄,还不如一个把守城门的城门官的作为。于是,在他的请求下,知县委派他视察全县的渠堰情况,以便及时修整水利设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正是因为这项工作,使他得以周游全县,对县情民情得以全面的了解,为今后辅佐知县执政以及担任县志总纂提供了重要帮助。乾隆十二年,他在新纂《泾阳县志序》中这样写道:

“周阅境内,得以纵为观览其间。如农力之勤怠,风俗之淳浇,茅檐之儿妇啼号,孤士之萤雪吚唔;与夫苦孝、遗忠、贞女、烈妇之气裂金石,血溅草土,埋没不得著闻;或闾里之侠挥金破产、救济围困,可风薄俗;又如汉寝唐陵、丛祠枯冢,读其断碣残碑,识古遗事;以及堡镇之星罗棋布,险隘之抚背扼吭,负山阻河,以卫城郭、捍乡井,用保疆域之类,凡听睹所及,访诸故老,犹能称述陈说其仿佛。考之邑乘所传记,往往有合。

乾隆元年,广西桂林举人唐近仁调任泾阳知县。唐积极进取的精神深得谭的敬佩,谭称其“清操惠政,民安其治”。而唐亦虚怀若谷,诚意接受谭的辅佐,两人协力共事长达十二年,且同时离任,留下了一段佳话。这期间,唐以谭文采、阅历非凡,聘请他重纂县志。熟知县情、治学严谨的谭一豫,既感唐之知遇,也想发挥自己的特长造福泾阳。于是,谭“惟于里老论所举报,杂见史传犹可证据者,窃以耳目所闻见,诵读所记识”,为泾阳县编纂了新县志。

谭一豫在泾阳的日子,如同在长阳时一样,也是快乐的。他依然用他“竟陵派”的文风,寄情山水,启迪后昆。他流连于泾河边的文峰塔边,写下了《文塔》一诗:

泾水东流去,文峰挽欲旋。凭兹锋颖上,直逼斗牛边。

近挹瀛台秀,遥分雁塔烟。相期后来者,品望续前贤。

充满字里行间的,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谭夫子的浩然正气。

约于乾隆十一年(1746年),谭一豫的泾阳县丞任职届满,按例可迁知府。而此时,他的儿子谭襄世因在柳州知府任上有为,而被内补为刑部右司员外郎。而朝廷推恩覃封,诰封他为奉直大夫、刑部右司员外郎。按明清官制,奉直大夫为从五品文散官,刑部右司员外郎是比照他儿子的职务度的一个头衔,虽然级别与知府差不多,但都是虚职。所以,诰封实际上就是给他个荣誉。所以,虽然谭为不能继续实现其人生价值略感遗憾,但对这样的安排也是安心接受、非常知足。于是,他决定“见好就收”,申请退休,得到了朝廷批准。退休以后,他还是留在泾阳县,专心致志地做好了县志编纂的煞尾工作。待县志付梓后,他才回到家乡天门县,颐养天年。

乾隆十二年,由谭一豫总纂的泾阳新志编成,定名为《泾阳县后志》。该志的编成,凝聚了谭一豫太多的心血,为泾阳县留存了翔实而珍贵的史料。难能可贵的是,当时已经身为从五品官员的谭一豫,从级别上讲,已经是时任泾阳知县唐近仁的“领导”。可是,谭在其所作序言之末,仍谦虚地落款为“原任泾阳县县丞天门谭一豫识”,毫无居功吹嘘之意。垂老犹有夫子风范,可谓善始善终。

儒雅风流、积极有为的谭夫子,一生应该没有遗憾。如果硬要说他有遗憾的话,则是他对家人的亏欠。谭氏为官,跨越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在长阳、泾阳两县任职长达近三十余年,长期不履家邦,对家庭无疑是有亏欠的,享受的天伦之乐更是有限的。他的儿子谭襄世,在担任刑部员外郎不久,便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这对一个老人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打击。但我觉得,如果我们后人真正地去了解学习这位以身许国的谭夫子;如果今天的官员,能够都像他一样在其位、谋其政,为官一任,造福一方,那么他也将不再遗憾了。

好一位风流的谭夫子!这个风流,无关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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