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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每日对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发现故障后,我公司自行完成维修闭环。修复时间具体如下:
1干挂饰面(如干挂石、吊顶扣板等)、五金件、洁具、各类面板、各类纸架等,当日内修复;如为甲供主材的,在获取到招标人提供的甲供主材当日内修复。
2湿贴饰面(地砖、墙砖等)由于施工工艺所限无法当天修复的,在72小时内完成修复。
3定制件(镜子、玻璃制品等)由于定制周期所限无法当天修复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4如遇其他特殊情况,经招标人确认后适当延长修复时间。
5设备设施的检查要求以招标人发布《设备设施巡查标准》为准。
1我公司确保7天*24小时负责受理维修任务,包括接报修、分派、处置、闭环,并做好台账记录;
2接到报修任务后,我公司在30分钟内派员到达现场,60分钟内完成初步处置,修复时间要求参照上述。
1每月一次对服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五金件(紧固件)进行全覆盖检查:
1.1检查周期为5个工作日。
1.2检查内容包括五金件(紧固件)是否松动、锈蚀、螺丝是否缺失等。
1.3完成检查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2每季度一次对服务范围内所有饰面的牢固度进行全覆盖检查:
2.1检查周期为5个工作日。
2.2检查内容包括饰面是否松动、变形等。
2.3完成检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3每半年一次对服务范围内所有设施接缝处胶条进行全覆盖检查:
3.1检查周期为5个工作日。
3.2检查内容包括胶条是否霉变、开裂、脱落等。
3.3完成检查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修复。
大专及同等以上学历。
维修班长在项目合同期内年龄不超过45周岁。
掌握装饰、电工、管道工其中至少1项技能。
担任类似本项目岗位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
初中及以上学历。
每日配置不少于3名维修员,至少包括1名装饰工、1名电工、1名管道工。
电工出具国家职业认证机构出具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具有担任类似本项目岗位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1除甲供主材外,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维修所用到的主材和辅材均由我公司供应。
2除定制件和甲供主材外,所有维修材料均配置备品备件,我公司根据服务范围内的设备设施总量和以往维修维护经验估算各类维修材料每月的消耗量,并设置备品备件最低库存量。
3履约开始前,我公司在机场内招标人指定地点设立维修材料备件仓库且备品备件数量达到最低库存量。
4在履约过程中,我公司根据现场实际维修情况合理调整最低各维修材料库存量。若一月内三次出现由于缺少备件的原因导致修复时间无法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强制要求我公司提高维修材料的库存量,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1建立维修材料管理制度和台账,由专人进行维修材料的日常管理,台账格式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对于存在一定危险性的维修材料(如油漆等),明确具体安全管理标准和应急预案。
2我公司每月须向招标人提交维修材料的管理台账以及新采购维修材料的品牌购销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
3我公司若在履约期内更换维修材料品牌的,需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提交拟更换维修材料的原因和详细产品信息,待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换。
4服务范围内所有设备设施的维修方案由我公司自行完善,经招标人和招标人施工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实施,施工工艺须满足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主材原则上与服务范围内现有设备设施的品牌型号、规格样式保持一致
5参照的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
5.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5.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5.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5.4.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2017)
5.5.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5.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5。
5.7.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5.8.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5.9. 《铝及铝合金轧制板材》GB/T 3880
5.10. 《陶瓷砖》GBT4100—2015
5.11. 《人造石》JC/T908-2013
5.12. 《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GBT19766-2016
5.1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17
5.14.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7657-1999
6维修期间的作业规范满足《机场航站区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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