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赓公支系大宗辈字
赓公家族自洪武二(1369)年由江西迁湖南后,各房支星散四方,第5—12代无统一字辈,直至清康熙十年(1671年),赓公第13代孙,西和县令尚阳公始订28字辈,到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十二月,经澧州立碑、修宗祠、啟字辈议定,全族各房支从第13代“尚”字辈开始使用,一直到第17代“鸿”字辈,才基本实现统一。
一. 首订28字辈
尚应年承鸿显光,秉忠善法继宗长,
懋才福锡受朝选,维毓贤良德泽昌。
该谱刊印了尚阳公在康熙十年所写的谱序及字辈,在字辈落款中有《西和令尚陽訂》,并有印章:《尚陽方叔》。
由于尚阳公为弥海公长房后人,且该字辈被长房率先使用,故被赓公家族后裔称为“大宗派”、“京派”、“澧水字派”。是本家族第一部正式宗派语。现已为赓公支系十万后人广泛使用。为家族的联宗合族及文化传存方面,起到了十分重大的作用。
二.第一次续订32辈字
在咸丰二年庚戌(1852)续修族谱(四修)时,由庠生光桂月亭公续订32字,共60字派:
芝门远大 祖述宪章 诗书济美 孝友腾芳
文能定国 武可安邦 英奇蔚起 世第呈祥
三.大宗派辈字的第二次续订
在2009年石门白洋湖地区六修族谱时由六修族谱筹委会订:续派语(二)
赤帜擎天地 雄杰振乾坤
功勋垂青史 欣庆太平春
但对这次续订,家族内尚未得到统一意见,有重复使用以前60字辈的建议。是否采用,待赓公家族下次修谱时再定。
四. 大宗派辈字在使用过程中的局部更改
1.在大宗派统一使用过程中,由于以前5—12代无统一字辈,因此某些房支曾使用过大宗派里的个别字辈,所以在采用大宗字辈时,对于这些曾经使用过的字辈,须作出更改:如易家渡贵禄支系、公安地区支系,将第13字“宗”改为“先”,另外也可能与第9字“忠”同音。湖北松滋支系也有若干类似的更改。
2.在1915年石门五修谱修订中,将第20字“朝”改为“民”,可能是因为赓公祖父为“朝栋”避讳而改,当时为民国,改为“民”。
赓公第23代孙 三峡集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易发德撰
2015年5月20日初稿,2019年8月30日修订于宜昌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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