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可以给约100块手机电路板镀金的溶液,变得只能渡约70块,少了的溶液究竟去了哪里?原来是有人看上了溶液里的黄金物质。近日,闵行公安分局金都派出所破获一起职务侵占罪。
2021年11月5日下午,闵行区一企业负责人发现,近两个月公司一条生产线上的含黄金成分的溶液损耗出现异常,怀疑有人动了手脚,随即报案。派出所民警排查发现,流水线上的工作人员张某在夜班时的行为很可疑。11月9日凌晨3时许,张某将装有可吸附黄金物质的丝袜偷偷放进黄金溶液中,约3小时后,他躲在角落中悄悄取出丝袜准备放进衣服内测,被民警当场抓获。
据张某供述,从2020年1月开始,他与另一名同事方某一起,轮到夜班就采用同样的手法实施作案。而当提取到金槽内的黄金物质后,他们就躲过公司安检,提炼黄金并变卖。仅张某一人就获利约人民币12万余元。方某离职后,张某并没有收手,继续伙同另一同事吴某以同样的方式获利约人民币4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和吴某等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闵行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6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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