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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公司注销税务清算时应收款的扣除问题?

具体案例:我司打算注销,但尚有一笔应收款因对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而一直未收回,我司计划对该款项做损失处理,请问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回答:需要提供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以及作为坏账的情况说明和专项报告等资料。

根据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相关的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而应收账款的损失需要以下相关资料确认: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由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同时,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综上所述,贵司需要提供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以及作为坏账的情况说明和专项报告等资料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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