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玉红)为贯彻落实《关于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通知》(冀财采[2016]41号)文件精神,在省采购办的领导下,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的河北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培训班于2017年2月17日在公共资源大厦举行,155家社会代理机构代表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分上、下午两个场次进行。省采购办主任吴建明,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进群到会并发表讲话。
培训会上省采购办吴主任要求社会代理机构积极适应进入交易中心交易要求、遵守交易规则。中心要做好充分准备,采取积极有效应对措施,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一是要牢固树立为采购人和社会代理机构的服务意识,提供好交易场所、硬件设施和配套服务,做到保障有力、服务热情;
二是要加强评标现场监督和评审专家抽取管理,确保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公平有序;
三是要妥善保管好各类交易、评审和管理的现场视频、音频资料;
四是做好现场交易过程的秩序维护,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处理好交易活动中的各类特殊情况;
五是要及时主动征求社会代理机构意见,及时改进服务保障工作。
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孙进群就社会代理机构代理项目进场交易的政策做了解读,对中心场地、网络功能、监督体系做了介绍,提出代理项目进场交易要坚持制度与服务相结合、要兼顾效率与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求社会代理机构要学好各项制度、规范,服从中心统一安排,严格遵守各项制度和办事流程,按规定程序开展交易工作。中心要从创新资源配置组织方式上入手,着眼于各类资源的整合管理和高效利用,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各处要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优化交易流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中心,以各方反馈为导向,简化交易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会后省采购办吴主任表示,省交易中心组织的培训会非常好、超过了预期,课程内容实用、丰富,办事指南讲解清晰。
此次培训会得到办电子监察室的支持配合,对加快推进社会代理机构代理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进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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