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连串的关于绘画或者诗歌的争论,公众对这些当代主义的诗歌或者绘画激烈批评,作者或者艺术界的人士则进行辩护。辩护的逻辑大体上就是指公众不懂艺术,因此公众的批评是错误的。
关于这个问题我觉得双方的理解都有很大的偏差。一旦搞清楚问题的实质,就不会再有争论了。
首先一点是:懂和喜欢。不是一回事。有四种搭配:1. 懂并且喜欢;2. 懂但是不喜欢甚至厌恶;3.不懂,但是喜欢;4.不懂,而且不喜欢。
绝大多数的公众的确不懂当代艺术,因此属于第四种。作者和艺术界出来辩护的,属于第一种。艺术没有对错可言,所以双方各执一词,永远辩论不出个结果。因此,骂的人尽情地骂。作者和艺术界的同好,尽情地吹。这个就是当代艺术的现状。
我们这种画画的加上研究艺术史的,懂,但是不喜欢。属于第二种。
一般的公众,实际上只要略微点拨一下,就能懂当代艺术。这个没有必要想的那么神秘。下面我来说一下:
当代艺术,就两条法则。明白这两条法则,你就懂当代艺术了。
第一条,是杜尚说的:任何东西都是艺术。
因此,当你看到一个不合常理的东西,作为艺术品呈现的时候,没必要惊讶。因为,任何东西都是艺术品,屎尿,或者垃圾,或者一块白布,或者一个盒子,有人拿出来作为艺术品,这就是当代艺术。见怪不怪。但是你可以不喜欢,完全可以不屑,甚至鄙夷。当对方说你不懂,所以不喜欢的时候,你就淡然处之了。
第二条法则,就是不带重复的。
比如杜尚搞一个小便池,拿出来展览,是艺术。你也拿一小便池,展览。对不起,他是艺术,你的不是。这得有个先来后到。杜尚哪一个自行车轮胎这么一竖起来。他是艺术。你拿一个汽车轮胎,这么一竖。那还是不行。还是重复了。不带重复的。
草间弥生画了一大片一大片的圆圈,她可以算艺术,你画一板的圆圈,不行了。但是你画互相套在一起的方块,一堆一堆的,也许行。
当然,这个重复与否,也是有技巧的。如果你能够配上自己的一套忽悠说辞,兴许可以算艺术品。
比如杜尚的自行车轮胎。你也竖一个,然后泼点酸,再放在露天地里,任它日晒雨淋,搞得锈迹斑斑,做做旧。然后你拿出去,挂个标题:百年凋敝的当代艺术。然后你布拉布拉地对着记者发表一通高论,痛陈当代艺术之走进了坟墓,云云。哎,弄不好你就成了艺术家。
你明白了这俩法则,你再看当代艺术,你就懂了。很多人挖空心思,就是避免重复。但是他们弄得东西都不是啥正常的玩意儿,那是因为从1910年代至今100年了,该发明的也都发明了,为了不重复那就得搞些匪夷所思的东东才行。
这个理解了,吃透了,下回再碰到你不喜欢的当代艺术作品,你就可以坦荡地说:我知道你那是当代主义的玩意儿,不过我真的觉得很low。
神情高傲的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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