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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肥出品】 记忆-女人怕鬼-情感阵营-搜狐社区
文/樱肥

  我记得许多人,也记得许多事,我忘了许多人,也忘了许多事。

  明夕说,桑默,信什么都好,就是别信记忆。因为,记忆是最擅于欺骗和撒谎的。我不明白明夕为什么这么说,曾经,他和我一样是热爱回忆的人,甚至,比我更爱回忆往事。

  初秋的早晨,有点微寒。我独自行走在林间小道,回想着过去的一点一滴。

  六月,和明夕相识源于街头小摊的烧烤。两个吃的满脸大汗的女子,在六月的暖风中相视一笑,因此结缘,成了相亲相爱的至交。本来一切都很美好,只是后来,我们认识了黄成,那个俊美优雅的男人。

  友谊在爱情面前,脆弱的如同廉价玻璃,稍作碰撞,便有了裂痕。

  黄成爱我,明夕不甘心。于是在一个寒风凄凄的夜,她偷走了我的黄成,偷走了我的友情和爱情。

  “黄成在哪?”我怒气冲冲的质问。

  明夕望着我冷笑,脸上泛起冰霜,逐渐蔓延至全身。那以后,明夕便日日夜夜跟着我,不论我走到哪儿,她都不离不弃的亦步亦趋。不说话,也不碰我,只远远的站着,看着我冷冷的笑。

  有时,我也怀疑明夕是不是已经死了,现在的她其实是一缕魂魄。我报过警,告诉警察明夕的魂魄跟着我,求他们帮我找到她的尸体,让她得以安息,不必再纠缠着我。他们却敷衍的笑着,把我当疯子。

  明夕贴近其中一个警察,伸出舌头,一下一下,缓慢的贴他的脸。那个警察打了个寒战,“突然觉得好冷。”他这样说,似乎完全看不见明夕的动作。

  我于是死心。

明夕一直一直跟着我,不告诉她把黄成藏到哪儿去了,也不说她为什么跟着我。



我多少是有些怕的,尽管我神经很大条,尽管明夕曾是我极要好的挚友。可是,当半夜突然惊醒,张开眼便看见一张脸贴在眼前,七窍流血,肤色苍白泛着冰霜,我真的快被吓死了。



明夕就像古装剧里的高人一样,神出鬼没,神龙见首不见尾。总是在我最无防备的时候,突然出现,然后,看着被吓得脸色苍白,心跳加速的我,无声的,放肆的笑。削水果的时候,明夕又突然出现,极其让人恐惧的造型——眼睛凸显,嘴唇外翻,七窍流血,肤色如霜,沾满血污的头发凌乱不堪,像一条蠕虫,趴在地上,以极快的速度爬向我。害的我心跳从慢车道开上了高速公路,惊慌之下差点把水果刀扎自己手腕上。



“你到底想干吗?藏起了黄成,夺走了我的爱情,现在还日日夜夜以惊吓我取乐?我们曾经的友情,你全部忘了吗?”我忍不住冲她吼。



明夕依然望着我冷笑,满身冰霜,蔓延,泛滥。







八月,明夕突然悲伤起来。每日呆呆的蜷缩在房间的角落,我走近时,偶尔会抬起头,懒懒的看我一眼,眼中的悲伤浓厚如墨。



“你怎么了?好像很难过啊?”我小心翼翼的走近她,关切的问。毕竟,我们曾是那么好的朋友,即使如今她成了鬼,而且天天吓唬我,我还是不能不管她。我话刚说完,明夕猛的抬起头,死死的盯着我,表情怨毒,眼中的悲伤似乎更加浓厚了。明夕缓缓的爬起,一步步走近我。我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她,有些不知所措。



近了,更近了。



忽然,她一个鱼跃,凶神恶煞的扑向我。这样突然,我根本来不及躲避,只能认命的闭上眼。许久,除了一阵寒意侵过,再无其他感觉。张开眼,明夕的脸突兀的出现在眼前。她张牙舞爪,拳打脚踢,很拼命的样子,似乎是想杀了我。然而,她根本触碰不到我。她的手接触到我的身体,瞬间散成沙砾,穿过我身体之后,又重新组合还原。一次次,徒劳无功。明夕的表情渐渐由悲伤,怨毒,转为不甘。她不死心的一次次扑向我,一次次散成沙砾,又一次次重组还原。



我傻傻的看着,不明白她为什么如此恨我。她抢了我的黄成,抢了我的爱情,我都没有恨,她凭什么?



我哭了,眼泪鼻涕滴滴答答的糊了一脸,我说,“你凭什么恨我?你夺走了我的爱情,我都没有恨,你凭什么?”



闻言,明夕突然笑了,很嚣张笑。一边笑,一边捶地,她的手攥成拳,握得紧紧的。我疑惑的看着她,尽管她已经是鬼了,我还是怀疑她这样一直笑,会不会把自己再笑死一次。



明夕笑的很狂、很激烈。渐渐笑出了泪。她的表情也在眼泪涌出的那一刻转为无助和悲哀。彷佛全世界最悲伤的事情降临在她身上一样。



我感觉自己仿佛在看一场哑剧,戏台上那个悲伤的女子,无声的哭泣着,安静的歇斯底里。
九月,老总打来电话,怒气冲冲的吼,“桑默,你不想要这份工作了!今天再不来上班以后都别来了!!!”
我张了张嘴,还来不及说什么,重重的挂电话声传来,随即是‘嘟嘟’的忙音。
上班?好久远的事情。
依稀记得大概有半个月没去上班了吧?好像请假了?还是没请假?记不清楚了,究竟是怎么了,一直引以为豪的记忆,居然变得这么凌乱不堪。
算了,不想这些了,还是去上班吧。
收拾了一下,化了个淡妆,穿上职业套装。端正的站在镜前,望着镜子里的明媚的女子,有些陌生的感觉。我,很久没照镜子了吗?怎么觉得镜里的女子,如此陌生?伸出食指,戳戳脸蛋,柔软而真实的触感。明明是一张真实的脸,为什么我看起来却觉得很虚伪?
明夕柔柔的笑着走向我,在我耳畔轻轻的吹气——她已经学会如何靠得我最近,而不会弄散自己的灵体。
突然间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我发觉我好像记错了很多事,真的错了很多。可是,却想不起来是哪儿错了。
明夕的唇一上一下的蠕动,依稀是在喊一个人的名字。遗憾的是,我不懂唇语,不知道她在叫谁。
也许,是在喊黄成,也许,是在喊桑默。


我失业了,因为我想不起自己是做什么工作的,想不起公司的地址在哪。
自作聪明的按了回拨键,打电话问老总,如实说道,“我忘了公司的地址,告诉我好么?”
两三秒的静默之后,电话那端传来一声惊天动地的怒吼,“滚!”接着,是重重的挂电话声。
然后,我想我也许失业了。
趴在床上,晃动脚丫,翻看着快递公司刚刚送来的辞退信。算计着那几张薄薄的纸币能买多少食物?这些食物能支撑我活多久?我没有去想找工作这种不切实际的事情——当一个连她会做什么,擅长什么都想不起来的时候,你认为她找得到工作么?
“明夕,我会饿死吗?”我问。
明夕不屑的瞟我一眼。捏着几张钞票,去街上的商店买了很多廉价面包和果酱。艰难的抱着它们,回到家。
我有一个很大的冰箱,就放在厨房。很大很大,两层的,冷藏室可以装下一头猪,冷冻室可以装下半头猪。因此,我不用担心买太多东西的时候,冰箱里会放不下。在面包上涂了厚厚一层果酱,我对镜子,大口大口的咬着,欣赏自己咀嚼食物的姿态。颜色鲜红的果酱挣扎着从面包里挤出,粘在唇角,我呲牙咧嘴的冲镜子里一嘴猩红的女子,笑。视线一片模糊,我看见镜中的女子脖颈间皮肉一点点翻卷开来,露出里面鲜嫩的肌肉,血,瞬间从伤口涌出,染红了整个镜面。
诧异,使劲的揉揉眼再去看,发现镜中除了一个嘴角粘着红色果酱,呆愣愣的傻女人,什么也没有。
恍惚,似梦。
依稀,非梦。
记忆,果然出了什么差错么?

卧室。
“明夕,我想找回自己的记忆,你可以帮我么?”我问。明夕一定是知道一些事情的,我坚信。我的话,让明夕有些欣喜,我隐约看见她眼里似乎在那一瞬间放射出光芒。
明夕走了两步,见我不动,又走回来示意我跟上。推开卧室的门,穿过客厅来到厨房,明夕在冰箱旁停下,然后望着我,眼里闪着热切的光。
“带我来这里干吗?我不饿呀!”我奇怪的看着她,“难道是你饿了?鬼需要吃东西么?”
明夕摇头,指着冰箱门,做打开的动作。她身上覆盖着的冰霜随着她的动作,纷纷扬扬的飘落,散在地上,转眼不见,连水渍都未曾留下。
我依言打开,看看冰箱里刚塞进去的面包和果酱,再看看明夕,有些不解——她想做什么?
明夕着急的摇头摆手,指了指冰箱上层的冷冻室,示意我打开。
我的心突然慌乱起来,很紧张,扑通,扑通,跳的极快,压抑的几乎要爆炸了。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在衣服上蹭掉手心里的冷汗,我打开了冷冻室——支离破碎的身体,这就是冰箱上层的冷冻室里装着的东西。
冰箱的冷冻室太小,只可以装下半头猪。一个女人,装在只容得下半头猪的狭窄地方,实在太挤,应该是剁碎了之后才勉强装下。
我没有害怕,在看见那堆支离破碎的身体时,心情居然奇怪的平静。明夕示意我把它们从冷冻室里取出来。这是个力气活儿,天知道那些东西在冷冻室里放了多久?像铁一样硬邦邦的,我根本掰不动。无奈之下去工具室找了把小锤子和尖锥子。将锥子按在缝隙间,用锤子轻轻的敲打,一点点把冰斫开,不敢太用力,怕把那本就支离破碎的身体弄的更加支离破碎。随着时间流逝,冰霜渐渐融化,后面的工作才总算轻松了一些。
一直忙到半夜,终于把那些东西全部完整的取出来了。

手,脚,胳膊,大腿,躯干,乳房和头颅。
我看着一地的碎尸,伸了个懒腰。
“明夕,这是谁的身体?”那颗头颅已经被挤压的变了形,我认不出她原先的样子。
明夕诡秘的笑,嘴角浅浅的梨涡透着阴谋的味道。
我坐在地板上,怀里抱着那颗头颅不停摆弄,捏来捏去,试图把它恢复原貌。
明夕把手伸到我眼前,摇晃。
“干吗?”我抬起头,问道。
明夕伸出食指,在虚空中划来划去,一下一下,很认真的样子。歪着脑袋研究了半天,我终于明白她在比划的两个字‘桑默’。
“我?”疑惑的看着她,我一脸不解。
明夕摇头,摇了两下似乎想起了什么,复又点头。看得我莫名其妙,茫然。
“跟我来。”明夕笨拙的比划着。
她带我走到镜前,示意我看着镜子。
镜面在暗夜里泛着幽光,阴森可怖。我们的样子倒映在镜中,脸上带着幽幽的绿光。明夕身上的冰霜融化了,露出她真实的样子。我捧着那颗头颅,视线在明夕脸上巡视着——虽然被挤压的变了形,但是依稀能看出明夕的影子。
原来,那是明夕的身体和头颅,破碎的。
“明夕,这个是你的身体么?”我问,怜惜的抚摸着手中的头颅。
明夕点头,一笔一划的在空气中写着字“我不是明夕,我是桑默。”
我愣住,心脏一抽一抽的快速收缩,你是桑默,那我又是谁?
原来,我是明夕,不是桑默。
“黄成爱的人是桑默。在一次同城的作者见面会上,身为编辑的我被桑默拉着一同去了,与是认识了黄成——那个爽朗优雅的男人。黄成和桑默一样是职业写手,以文字谋生。相同的职业让两人惺惺相惜,进而彼此爱慕。”这些,我都记得。

两个人的爱情是幸福的,但是如果多了一个人,便是不幸的。我是多出来的那个,我也爱上了黄成,甚至比桑默爱的更深,更热烈。两个女人,一个男人。音符渐渐变得不和谐。
桑默和黄成的幸福像刀一样,插在我心里。我逐渐变得歇斯底里,神经质,总是找茬和桑默吵架。
终于,一次争吵中我失手用剪刀划破了桑默的脖颈。猩红的血涌出,映着桑默白皙的肌肤,强烈的对比色,异常美丽。我买了大大的冰箱,切碎了桑默的尸体,塞进冷冻室。
桑默,已经死去了。我还活着,我不是桑默,而是明夕。我编了太久的故事,看了太多的故事,结果,把自己的记忆当成了一张纸,随意的渲染了一些不真实。

我疯了一样使劲的捶打着镜面,一下又一下,镜子碎裂,露出墙壁。雪白的墙壁上有一个黑幽幽的大洞,那里面,是黄成的骸骨。
桑默消失了,黄成依然不愿意爱我。他坚信桑默一定在某个城市等着他去找她,他要离开我,他要去找他的桑默。即使,我把自己假装成桑默,他也依然不愿意爱我。
八月,我用杀死桑默的那把剪刀,刺穿了黄成的咽喉。然后,把他煮熟,一点点吃掉。
骸骨,藏进空心墙里,和灵魂封印在一起。
我终于找到了黄成,也找回了真实的记忆。
看着黄成的灵魂是墙壁间飘出,和桑默手拉着手渐渐远去,我依稀听见桑默说,明夕,信什么都好,就是别信记忆。因为,记忆是最擅于欺骗和撒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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