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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0日、“四件套”、管辖等的理解——新规定的学习(五)

       六、关于《意见(二)》第三条的理解适用。为严厉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团伙犯罪,该条规定,有证据证实行为人参加境外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时间30日以上或多次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司法适用时,要注意把握以下三个要求:(1)有证据证明行为人参加了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且在境外针对境内居民实施了具体的诈骗犯罪行为;(2)行为人一年内出境赴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累计30日以上,应当从行为人实际加入境外诈骗犯罪窝点的日期开始计算时间;(3)诈骗数额难以查证,是指基于客观困难,确实无法查清行为人实施诈骗的具体数额。在办案中,应当首先全力查证具体诈骗数额;在诈骗数额难以查清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还应当查证发送诈骗信息条数和拨打诈骗电话次数,如二者均无法查明,才适用该条规定。

       新规定也说的比较明确,需要注意的是,适用出境30日认定诈骗罪的,根据《意见(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新规定明确了证明要求,即参加与具体实施;时间要求,即30日为在诈骗窝点的时间而非出境的时间;侦查手段要求,即侦查手段确定无法查清数额以及诈骗信息、电话等。

       七、关于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的行为,可否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刑法修正案(五)》设立了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主要考虑是:利用信用卡信息资料复制磁条卡的问题在当时比较突出,严重危害持卡人的财产安全和国家金融安全,故设立本罪,相关司法解释将本罪入罪门槛规定为1张(套)信用卡。其中的“信用卡信息资料”,是指用于伪造信用卡的电子数据等基础信息,如有关发卡行代码、持卡人账户、密码等内容的加密电子数据。在“断卡”行动破获的此类案件中,行为人非法交易信用卡的主要目的在于直接使用信用卡,而非利用其中的信息资料伪造信用卡。故当前办理“断卡”行动中的此类案件,一般不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点从立法宗旨明确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不适用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的行为,这也终结实践中的一个争议问题。小编之前也有汇报对“码农”行为的认定(二)———网络犯罪的学习笔记(十二),请大家回看。

       八、关于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四件套行为的处理。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四件套”(一般包括信用卡,身份信息,U盾,网银),数量较大的,可能同时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等。“断卡”行动中破获的此类案件,行为人收购、出售、出租的信用卡“四件套”,主要流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或人员手中,用于非法接收、转移诈骗资金,一般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论处。对于涉案信用卡“四件套”数量巨大,同时符合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构成要件的,择一重罪论处。

       关于“四件套”,明确将“网银”包括在内,之前小编也汇报出售、出租信用卡中包括网银(主要是绑定的手机卡),则意味着行为人己提供“验证服务”,可归属于“支付结算”。另外,我们还需要了解支付结算的“八件套”套,比“四件套”走账更具有便捷性与隐蔽性。对“八件套”小编之前也有汇报出售、出租本人“对公账户”行为罪名的适用之四———网络犯罪的学习笔记(十五),请大家回看。

       九、关于重大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管辖。对于涉案人数超过80人,以及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公安部根据工作需要指定异地管辖的,指定管辖前应当商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这是二高一部对涉案人数多的电信网络诈骗管辖的规定。

       对地方关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管辖问题,小编之前己有汇报网络案件管辖的基本理解——《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学习笔记(三)以及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管辖的理解——《人民检察院办理网络犯罪案件规定》学习笔记(四),请大家回看批评指正。

       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当前持续深入推进“断卡行动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和全面惩处的方针,坚决严惩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和人员、贩卖“两卡”团伙头目和骨干、职业“卡商”、行业“内鬼”等。同时,还应当注重宽以济严,对于初犯、偶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特别是其中被胁迫或蒙骗出售本人名下“两卡”,违法所得、涉案数额较少且认罪认罚的,以教育、挽救为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确保社会效果良好。

       新规定再次强调“断卡行动”的刑事司法政策,这需要在办案时坚持贯彻。对怎么看待刑事司法政策,有些朋友特别是新入行的还不了解,小编在给新人上课时,因为小编特别喜欢运动,所以用的比喻是相当于足球比赛的战术要求。踢足球时各个动作包括停球、盘带、射门等相当于各法律规定,在足球场上无论怎么都离不开这些动作,是场上每一个人最应遵守的规则,乱踢(不按法律规定)是要被罚下场的。但是,要想赢得比赛,光有基本功还不行,还需要针对不同的对手制定不同的战术,有的要防守反击,有的要全攻全守,且在场的每个球员都要贯彻这一战术意图,这就是刑事司法政策的作用。如针对经济发展的“六稳六保”,总公司就提出当“老娘舅”,推出“企业合规”等,在依法办案时贯彻刑事司法政策,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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