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任务首先是一个任务,这个任务需要飞行活动来完成。
下达飞行任务一般是飞行单位的首脑,也就是指挥机构,根据任务的目的,下达一个层次比较高的指令。接收指令的单位,可以是飞行团、大队、中队、飞行部等等,最低可以直接下达到机组。
比如:航空兵部队下达飞行任务,一般是作战部门按照首长意图,制定任务计划,首长审批后,下达给飞行执行部门。比如飞行团、飞行大队或者飞行中队。
飞行计划是指向空中交通服务单位提供有关航空器完成一次飞行的飞行资料。飞行计划是飞行单位根据飞行任务制定的实施飞行活动计划。飞行计划的制定,一定是执行的单位来根据现有的条件制定。制定飞行计划的部门,应该是尽量接近执行飞行计划的执行单元。
(执行航班飞行的飞机,飞行前要根据当时的气象、机场、飞机情况和有关的限制规定,计算并确定该次飞行能装载的最大客、货业载量,以及完成该次飞行所需的时间和燃油量。提供的飞行资料有:①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等各阶段的速度、高度、水平距离。②飞机质量数据,包括各种限制质量和实际质量,完成飞行任务需要的油量和备用油量。③备降机场以及航路的有关资料。④航路上有关风速、风向的数据。飞行计划是按规定的飞行剖面和选定的飞行速度计算得到的,对保证飞行安全和提髙经济性有重要作用。)
根据民航规定:一个飞行计划要包含下面基本的部分:
1.起始机场和目的机场。2.航路点:包括:VOR导航点,无线电罗盘导航点,飞机场参考导航点,航线中导航点,终端导航点,跑道导航点,飞行员自定义导航点。3.标准出发,标准到达,进近,目视进近。4.航路。5.飞机飞行高度和油量。6.初始飞机场位置 。
这是民航的规定,一般适用于民航班机或者运输航空的其他飞行活动。它不适用于军队航空兵、通用航空和运动类飞行活动。因为军队飞行训练是特殊的飞行活动,它可以根据飞行任务需要制定自己的飞行活动方法。而通用航空和运动类飞行活动,是比较单一的短距离短时间的飞行活动,灵活度比较强,不可能按照民航班机的飞行要求进行。
无人机的飞行活动,也不适合民航班机的飞行活动瑰管理法。
飞行计划分为主飞行计划和备份飞行计划。内容通常包括:部别、航空器型别和架数、允许飞行的最低气象条件、飞行任务、架次、航线(空域)、高度、飞行日期、起降时间、使用的机场或导航台等。需要其他单位协助指挥和保障的飞行,还应增加飞行员姓名(代号)、航线位置报告点及其代号、地空通信规定等。
国际飞行计划应当注明航空器注册的国籍、识别标志、无线电呼号、频率范围、预计飞入、飞出国(边)境点的位置和时间等。
制定飞行计划的具体负责部门,是主管组织飞行的单位制定,一般是最低一级的直接管理飞行员的部门。飞行计划制定的时候,依据航行资料,兼顾飞行器状况、后勤保障、航空气象、通信导航等等各要素,不能超出保障能力的要求。
飞行计划的制定部门,一般是航空兵的大队、中队或者机组;航空公司的飞行部、飞行大队、小队或者机组。不管是谁制定飞行计划,都必须经过机长认可。特殊情况下,飞行单位的飞行管理部门应该和飞行机组研究飞行计划。
飞行计划制定完成后,应该上报飞行单位的飞行管理部门进行批准。飞行管理部门一般是飞行部队的首长和飞行管理机关(指挥部、作战部等等);民航的飞行管理部、运控中心、签派室等部门。
飞行管理部门应该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飞行计划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该及时纠正。飞行计划不明确的地方必须和机组进行商讨和分析。
一般的飞行计划,应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的要求;飞行人员的能力应该足以完成任务的要求;航空器、飞行保障和后勤保障应该能够为飞行活动提供足够的支撑。
制定飞行计划前,制定飞行计划的部门首先要搜集航空器、飞行保障和后勤保障情况。
飞行计划要严格按照航线资料(航线资料、飞行资料、航路资料、民航航行资料汇编(Aeronautical Information Publication,简称AIP)等要求)。
制定飞行计划的步骤:
1.确定机组成员。
2.了解航空器性能。
3.制定飞行路线、飞行高度、备降机场等各要素。
4.研究确定飞行方法(飞行航线、航行诸元、起飞降落方法、避让规定)
5.了解飞行区域地形地貌和天气状况。
6.熟悉特情处置预案、应急保障预案等等应急方案。
飞行计划经过单位飞行管理部门批准后,由飞行管理部门按照申请时限和规定上报飞行管制部门审批。
根据飞行任务的性质和飞行区域的情况,需要不同的飞行管制部门审查批准。飞行计划经过批准后才能够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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