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
来源:故宫博物院网
张居正(1525-1582年),字叔大,别号太岳,明湖广江陵人,明代著名政治改革家。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历官编修、吏部侍郎兼东阁大学士等官。因为他是明穆宗作裕王时的老师,故在隆庆年间颇为穆宗重视。隆庆六年(1572年)穆宗死去,明神宗即位,张居正与太监冯保联手除去首辅高拱,遂为内阁首辅。万历初年,明神宗年幼,国事皆由张居正主持,前后当国10年。面对军政败坏、财政破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社会矛盾日趋激烈的形势,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明朝统治,张居正从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进行改革,以扭转嘉靖、隆庆政治腐败、边防废弛和民穷财竭的局面。他以“尊主权、课吏治、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以“强公室,杜私门”为改革方针,把权力集中于国家,使经济利益控制在政府手中,借以加强封建专制主义集权统治。
在政治上,张居正主要推行“考成法”,着眼于提高行政工作效率,特别是在赋税征收方面效果非常明显,基本上改变了开支无策的局面。在军事上,他不仅注意调整与北方蒙古族的关系,以贸易促和平,而且在解决东南沿海倭寇之乱后,调名将戚继光等主持北方边防,从而保证了边防的稳定。在水利方面,他任用治河专家潘季驯,取得治河的显著成效,从而对明后期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改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张居正最显著的改革成就表现在经济方面。万历六年(1578年),他下令清丈全国土地,清查大地主隐瞒的田地。3年后改革赋役制度,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把原来的里甲、均徭、杂泛等徭役合并为一,一律征收银钱,官为雇役;雇役钱不再以单纯的户、丁为标准,而是以丁数和田地数来平摊,将其部分摊入土地里征收,即“摊丁入地”。“一条鞭法”的改革减少了富人有产无税、穷人“产去税存”的不合理现象,有利于缓和尖锐的社会矛盾;田赋和力役折银征收,相对削弱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减少了贪官污吏的盘剥环节,有利于激发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将劳役负担部分摊入土地,使得无地的工商业者部分或全部“免差”,自然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去世,明神宗万历皇帝亲政。“人去政息”,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因而未能彻底推行下去,张居正本人也遭到削爵、谥并抄家的下场,全家饿死10余口,其子张懋修等被革职。张居正死后葬故乡江陵,天启二年(1622年)追原官。有《张太岳集》、《张文忠公全集》传世。
撰稿人:陈连营
欢迎光临木柳书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