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酱油,这是第381期文章
最近有个事挺火的,给做游戏的同行们敲了个警钟。
《指挥官》被判定换皮抄袭了乐狗研发&莉莉丝发行的《万国觉醒》,赔偿1000万RMB。
我百度了下《万国觉醒》2022年的下载量和收入,好家伙!截至2023年2月,这款游戏的海外收入突破26亿美元(约180亿RMB)。
这场官司的重点,是法院在判决书中,明确认定了《指挥官》实施了“换皮抄袭”的行为,并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如果说换了个题材,即便各元素的作用基本大同小异还能扯,但数值方面就绝了,《指挥官》的仓库系统数值上,共180个数值跟《万国觉醒》完全一致。
法院这次对换皮抄袭的解释是:在后游戏使用了在先游戏不同的美术形象,但在游戏机制的特定设计上,如体系结构、数值设定、操作界面、玩法规则等方面,与在先游戏完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
所以《指挥官》基本是逃不掉抄袭认定了,但有趣的是,兔子急了也咬人,被告举例了其他几款游戏也“致敬”了《万国觉醒》,比如《阿瓦隆之王》《王国纪元》等。
这个主张也被法院拍了回来,因为这几款游戏在数值体系、界面布局、参数类型、文字介绍、画面内容上,都存在显著差异,虽然部分元素名称存在相似,但并不构成实质性相似。
看到这里我就笑了,我寻思着个画面:FunPlus和IGG几家公司的法务团队刚把手搭在剑柄上准备应战,又松了口气撤了回来……
除此之外,还有些信息值得注意:
法院:著作权并不保护抽象的思想,但会对思想的具体表达予以保护。一款游戏的玩法规则,从整体到细部其实存在较大的创作空间,只要设计足够具体细致,那么游戏作品就具有独创性的表达,应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法院:若将网络游戏视为一个整体智力创作成果,游戏画面是该智力成果的最终呈现形态,玩家感知到的智力成果内容就是游戏整体画面所呈现的内容。其中,动态场景画面和静态操控界面属于视听作品,画面中所呈现的游戏机制的特定具体表达,属于符合作品要求的其他智力成果。同一智力成果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根据其中一种表现形式将其归入一类作品,并不意味着不可以根据另一种表现形式将其归入另一类作品,即同一智力成果可依观察角度不同,同时归属于两种作品类型。
综上,核心玩法可以借鉴,比如枪战游戏,大家都是拿枪械突突突,这个底层没有保护,但用枪后的玩法可以各有特色,又因为玩法不同,所需的数值就不一样,UI布局自然更不同了。
这次判决出来了,估计不少游戏厂商已经在瑟瑟发抖,尤其是模拟经营养成类游戏这个低成本的重灾区,一群的法务即将抵达战场,法务们创收的机会来了。
最后,打个广告,最近自习室群里来了位某游戏工作室的负责人,我蛮喜欢他的三观
除了unity程序/主程之外,他还在找靠谱的:系统策划、玩法策划、动作,项目类型是轻竞技派对,坐标深圳南山,希望对方聊到游戏能内心有火、眼里有光,未曾轻言放弃,也未曾虚度年华。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