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由于技术陈旧、损坏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称之为固定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六条:企业应当在期末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按单项项目计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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