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
【例2】
政策依据:
一、增值税
(一)视同销售
3.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二)进项税额抵扣
如果按规定视同销售(一般计税方法),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按规定抵扣。
二、企业所得税
(一)政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
【提醒】
申报
1.预缴
企业所得税按照月度或者季度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已体现在利润总额中,可在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时全额扣除。
2.年度汇算:
同时填报视同销售和捐赠支出
(1)视同销售
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收入和视同销售成本,填写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2)捐赠支出
捐赠会计分录
——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额)(免增值税或者简易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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