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的“豪宅”第一次没成功拍卖出去后,债权人陈先生发现,自己借出去的钱可能只能收回一半了。
按有关规定,法院委托市房产交易中心拍卖被强制执行的房产,首次如果未能拍出,第二次将在原评估价基础上打八折再拍卖。“原来四百多万的房子,现在拍卖起叫价就三百多万了。”陈先生无奈地说。陈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案。成流拍记者统计发现,我市拍卖房产超过首次拍卖超八,即使在第二次拍卖中,仍有约四成流拍。“我觉得拍卖应该更公开,流程设计也应该更合理些。”陈先生对记者表示。
个案:豪宅拍卖被“掉价”
据陈先生介绍,朋友黄先生此前曾向其借款230万元,但黄先生随后表示无钱还债。
原来,黄先生名下有一套房产(福田区星河国际花园(小区网,论坛)D2座26B号),通过法院调解,1月11日,双方达成如下协议:黄先生一方应尽快将该处房产变现,所得款项扣除欠银行的按揭贷款254.1万元后,余额还给陈先生;另外欠款,则在调解协议书签订后6个月内另行支付。
协议同时补充,如果黄先生未能按时支付,陈先生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随后黄先生未能履行调解协议。陈先生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陈先生介绍,因担心会出现流拍,他还特别向房产评估师建议调低该套房的起拍价。“原来市场价在450万以上,最后定的起拍价是432.88万。”陈先生说。尽管如此,7月6日该套房首拍还是流拍了。第二次拍卖被安排在8月3日,起叫价降为3463040元。陈先生发现,扣掉需要先支付给银行的254.1万元,他借出去的钱,很可能只能收回不足一半了。
“第一次拍卖太匆忙了,星期三报纸有公告,星期五就开始拍卖。要是再拍卖不出去,岂不是又要打八折!”陈先生抱怨道。
统计:拍卖“掉价”司空见惯
记者统计发现,被拍卖的房产一再“掉价”,并不鲜见。
截至7月27日,2012年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共有房产拍卖公告39单,涉及被拍卖的房产422套。其中,有352套在首次拍卖中流拍。而70套首拍成功的房产,除了三四个房产远超起叫价外,多数与起叫价一致或相差无几。
记者还发现,首拍流拍的约有200套在打八折后第二次拍卖,但成功拍出的仍只是略超六成。少数房产在统计期间仍被安排第三次拍卖,再次打八折后,已相当于原来评估价6.4折,此时基本能拍出。
说法:拍卖不存在“贱卖”
房产评估师林小姐多年来从事拍卖房产起叫价评估。在她看来,大量房产在拍卖中“掉价”,与拍卖市场的特殊性有关。她介绍,评估师一般都能按照市场价,给将被拍卖的房产一个“合适”的价格。而起叫价需要得到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认可。如果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出异议,他们需要予以书面答复。
“我们不敢乱来。”她说,有时候考虑到快速变现存在困难,他们会在市场价基础上,下调大概5%作为起叫价。她分析说,对于拍卖的房产,确实有不少想买房的人会盯着,但由于涉及缴纳保证金,同时验房时间不够等问题,不少人可能不会立即出手。拍卖不存在“贱卖”的问题,“毕竟是市场行为”。
她也同时表示,如果能更公开,可能会更好地保障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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