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目前为止,市卫生监督所共卫生监督员220人次,检查范围包括整个市区,重点检查住宅小区内及其周边、城中村内和街道的各个小巷等平时日常监督检查容易忽略的路段。按照查处取缔无证经营行为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我所开展了摸底排查工作,掌握了监督对象的基本情况,坚持“管理与帮助相结合,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卫生监督员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采取不同的工作方式,因势利导,对经整改能达到基本卫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经复查,符合基本卫生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积极整改,整改不及时或整改不合格的,按照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立案查处取缔。期间,市卫生监督所发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公共场所的经营单位有35间,主要是小型理发店,经卫生监督员积极指导,已有12间经营单位经整改达到基本卫生要求,予以发放卫生许可证。
下一阶段,我所将根据第一阶段发现的无证经营单位情况,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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