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是知识产权的三大最重要权利之一。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于年颁布并于年实施。虽然专利法对专利权没有明确的定义,但学术界对专利权有一个普遍接受的定义,即发明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特定发明享有专有权。
第一点、对发明创造的理解
发明专利的技术含量高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因此发明专利的申请需要实质性审查,即国家专利局审查发明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实质性内容。新颖性可以理解为以前没有应用过,创造性可以理解为与旧技术相比有了明显的进步,实用性可以理解为能够被使用并产生积极的效果。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均不接受实质审查,只接受形式审查。
第二点。对权利受让人的理解
上述定义是指权利的受让人。所谓权利受让人是指接受权利的人。这里的人可以是像小编这样的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也可以是没有法人资格的组织,比如xx大学、xx研究院。
权利的接受是对专利权的掌握,这可以通过发明人以补偿或免费赠予的方式将权利给予受让人来实现。一般来说,权利的受让人不是第一个获得专利权的人,也不一定是开发该技术的人,而是通过第一专利权人的转让获得专利权的人。通常可以理解为获得二手专利权的人。
第三点、专利一词的由来
事实上,专利这个词早在春秋时期就出现了。《左传·中篇》有记载;艾公十六年说:“如果你把专利丢给皇室,不管楚国,你都死不了。”这时,专利的意义是谋取私利,这与现在的专利意义相去甚远。
后来,专利也指垄断某些生产或流通,以攫取巨额利润。此时,专利的含义与现代专利的含义相对接近。在现代意义上,专利是指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垄断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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