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授予专利权后,专利受专利保护,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不得商业使用、销售专利。但这种专利保护并不是永恒的,它的存在是有限的。
以下是我国《专利法》关于发明专利保护期限的一些规定。
一、发明专利保护期的含义
专利保护期,也可以理解为专利保护的保质期,是指专利通过一定合法渠道授予权利后获得法律保护的期限。那么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就是各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当发明专利通过一定的合法渠道授予权力时,就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发明专利保护的具体期限
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类,不同专利对应的专利保护期也不同。在这里,我们将重点关注发明专利的保护。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提出的新技术方案。发明专利对应的发明专利保护期为自申请专利之日起20年。
注:本发明专利保护期自专利权人申请发明专利之日起计算。
三、发明专利保护期限终止
发明专利保护是一种专利保护,因此《专利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也适用于发明专利保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明专利权终止:
1、发明专利保护期届满
2、发明专利保护期尚未到期,但未按规定缴纳年费
3、发明专利保护期尚未到期,但专利权人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
专利保护不是长期存在的,专利权人不能对自己的专利过于放心,需要对我国相关专利的保护期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专利。
记住文章中的注意事项,明确自己发明专利保护期的日期,更好地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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