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有哪些步骤?
在申请过程中,实用新型专利需要多次审查,每一个阶段都需要注意,错误和遗漏会耽误整个申请过程。
申请阶段:受理阶段,专利局在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专利局应当确定申请日期,给出申请号码,核实文件清单,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申请费减慢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申请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审查阶段:实用新型专利只进行初步审查,不像发明专利申请那样进行实质性审查。主要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有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
授权阶段:初步审查合格后,审查人员将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后,需要办理以下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年费、公告印刷费和专利证书印花税。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之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没有公开发表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公开使用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在申请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并记录同一发明或实用新型。
2、创意:这种实用新型与申请日前现有的技术相比,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指能制造或使用并产生积极作用的实用新型。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材料:
1、申请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员的名称、申请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法。说明书的内容应详细撰写,技术内容以技术领域普通技术人员阅读后能够实现为准;
3、权利要求:说明实用新技术的特点,明确简洁地表达要求保护的内容;
4、说明书附图:实用新型专利必须有附图说明;
5、说明摘要:明确反映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技术方案的要点和主要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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